
土地;田地。《诗·大雅·崧高》:“王命 召伯 ,彻 申伯 土田。” 唐 柳宗元 《封建论》:“ 周 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 清 唐甄 《潜书·卿牧》:“司徒之职,重农功,籍土田,审肥磽。” 郭沫若 《奴隶制时代·中国古代史的分期问题》:“我自己曾经从 周 代的青铜器铭文中找到了不少以奴隶和土田为赏赐品的记载。”
“土田”是汉语中具有历史延续性的复合词,其核心意义指向土地与农田的结合体。根据《汉语大词典》(第2版)解释,“土田”指可供耕种的田地,强调土地作为农业生产资料的基本属性。《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将其定义为“土地和田地”,突出其物质形态与农耕用途的双重特征。
从词源学角度考察,《诗经·大雅·崧高》中“王命召伯,彻申伯土田”的记载,表明该词在西周时期已用于描述分封制下的土地分配制度。这种用法在《左传·僖公二十八年》的“赐之土田”表述中得到延续,印证了古代土地作为重要经济资源的地位。
在语义演变过程中,“土田”逐渐衍生出地理空间与文化象征的双重内涵。清代顾炎武《日知录》卷十提及“土田之制”时,既指具体的耕地范畴,又暗含土地管理制度的政治意义。现代汉语中,该词多用于文学作品或历史研究领域,保留着农耕文明的历史记忆。
“土田”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如下:
土田指土地或田地,属于名词性表达,主要用于描述农耕或土地划分的语境。例如《诗经·大雅·崧高》中记载:“王命召伯,彻申伯土田”,即周王命令召伯为申伯划分田地。
古代典籍
近现代引用
郭沫若在《奴隶制时代》中通过青铜器铭文考证,指出周代常以土田和奴隶作为赏赐品。
需注意,提到“土田”形容人呆板,但这一解释与其他权威来源矛盾,可能为误用或混淆。综合高权威性资料,“土田”的核心含义始终与土地相关,未延伸至形容性格。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诗经》《封建论》等文献原文,或查阅历史类词典。
谤声饱谙避谢参契缠口汤超腾楚壼骀宕大陆岛颠崖豆饼都丞盒逢源分级分茅胙土歌风台归回恨悔皇后晃子胡溜江干峻峗空包弹口译夸鬻老湫离驹淩迟伦彝露书庐岳马家大练马蹄决明命籍模勒女后盘菜庞厘旁文剩义迁黜起合祈借穷深丘木屈抑散夥饰让水村枢括酸乳岁漕叹赏桃杙佗时未必五夏下笔溪柴邪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