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谓聊以生活,无权无势。《管子·国蓄》:“无壤之有,号有百乘之守,而实无尺壤之用,故谓之託食之君。”《魏书·天象志三》:“明年三月,又诛 晋 豫州 刺史 诸葛长人 ,其君託食而已。”
(2).犹寄食。 宋 欧阳修 《与赵康靖公书》之三:“往时闻 鄆 学可居,所资差厚,可以託食。”
“讬食”是汉语中具有特殊语义结构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可拆解为“依托他人获取食物”,具体指依附他人生活或寄居他人处获取生存所需。该词属古汉语用法,现代汉语中已不常见,但在特定文献中仍保留其历史语义特征。
从构词法分析,“讬”为“托”的异体字,本义指凭借、依靠,《说文解字》释作“寄也”,《增韵》解为“委也”。“食”则指代维持生命的基本物质需求。二者组合形成动宾结构,生动展现生存依赖关系,常见于先秦至唐宋文献中。
在具体使用层面,“讬食”包含三重语义特征:①行为主体处于被动依存状态;②存在明确的受惠对象;③包含持续性生存需求。如《韩非子·外储说右下》载“讬食于国者”,即指依附国家供养的特殊群体。该词在《汉语大词典》中被明确释义为“犹寄食”,《中文大辞典》则标注其语义强度高于普通“寄居”,强调完全依赖性的生存状态。
词义演变方面,随着社会发展,“讬食”的实体物质依赖逐渐衍生出抽象意义。宋代文献中已见“讬食公门”等表述,指代依附官府体系谋生的群体。现代语言学研究中,该词常作为古代社会阶层分析的语料依据,相关论述可见于《古汉语词汇纲要》(商务印书馆)等权威著作。
“讬食”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两方面解析:
“聊以生活,无权无势”
该释义强调依附他人维持生计,缺乏独立地位。例如《管子·国蓄》提到“託食之君”,指虽名义上有封地,但实际无实权,需依附他人生存;《魏书·天象志三》中“其君託食而已”亦形容君主被架空权力,仅存虚名。
“寄食”
即依附他人生活,与“寄人篱下”含义相近。如“讳食解衣”“推食食我”等成语均体现被动接受供养的状态。
补充说明:
“讬”是“托”的异体字,现代汉语中多写作“托食”。该词多用于古代文献,现代使用较少,近义词如“寄居”“依附”等。相关成语“烘云讬月”“攀龙讬凤”中的“讬”多表依托、借助之意,与“讬食”的语境略有差异。建议结合具体古籍原文进一步理解其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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