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并列。 汉 王充 《论衡·案书》:“﹝《新语》﹞参贰经传,虽古圣之言,不能过增。”《明史·魏元传》:“臣闻君之与后,犹天之与地,不可得而参贰也。”
(2).参与;辅佐。 宋 范仲淹 《邠州建学记》:“予参贰国政,亲奉圣谋。” 宋 吴处厚 《青箱杂记》卷八:“少师 赵公概 ……为人宽厚长者,留滞内相十餘年,晚始大用,参贰大政。”
参贰是古汉语复合词,需拆分“参”与“贰”二字理解其核心含义。以下从权威辞书角度分述其释义与用法:
据《说文解字》,参(參)本义为“星名”,即二十八宿之一,后引申为“介入、加入”,如《论语·卫灵公》“参乎!吾道一以贯之”。在“参贰”中取“辅佐、协同”之意 。
《说文解字》释“贰”为“副益也”,指辅助主职的副手,如《周礼·天官》“掌邦之六典八法,以贰王治”。引申为“副职”“从属地位” 。
结合二者,“参贰”指辅佐次要职务或担任副职,强调在协作中处于辅助角色。如《宋史·职官志》“以侍郎参贰尚书”,即侍郎辅助尚书履职 。
《资治通鉴·唐纪》:“以御史中丞参贰政事。”
此处指御史中丞协助处理政务,体现“参与并辅助”的核心动作 。
明代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六部尚书各一人,侍郎参贰之。”
“参贰”直接代指侍郎的副职身份 。
少数典籍中“参贰”可表分数概念,如《九章算术》注“参贰之数”即$$frac{2}{3}$$,但此用法较少见 。
释为“副职;辅佐”,引《南齐书·百官志》“置令、丞、参贰”为例,强调其官职属性 。
归纳为“居副职之位”,引宋代苏轼《赐新除尚书左丞王存辞免恩命不许诏》“卿宜亟服新命,勿烦固辞,所乞宜不允,仍断来章”中“参贰机政”的用例 。
“参贰”属文言官制术语,现代汉语已罕用。其核心场景集中于:
参考资料
“参贰”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含义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方面:
指两种事物或概念处于同等地位,常出现在古籍中。例如:
指协助主政者处理事务,带有政治辅佐的语境。例如: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论衡》《明史》等原始文献(部分例证来源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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