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maid;miss]∶未婚的年轻女子
没有一个一心想当戏剧演员的少女曾这样走运
(2) [youngest girl]∶最年幼的女儿
(1).指《周易》八卦中的兑卦。兑为阴卦,第三爻为阴爻,故称“少女”。《易·说卦》:“兑三索而得女,故谓之少女。” 孔颖达 疏:“ 王氏 云:‘索,求也……乾初求得坤气为巽,故曰长女;乾二求得坤气为离,故曰中女;乾三求得坤气为兑,故曰少女。’”
(2).小女儿。《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淳于意 ﹞以刑罪当传西之 长安 。 意 有五女,随而泣。 意 怒,駡曰:‘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於是少女 緹縈 伤父之言,乃随父西。” 明 来集之 《铁氏女》:“自家 铁氏 少女是也。”
(3).年轻未婚女子。 宋 叶适 《湖州胜赏楼记》:“古之《采苹》,筥盈而釜熟,荐於大宗,礼至敬也,主於少女,教至行也。” 清 葆光子 《物妖志·兽·猿》:“有人善窃少女,而美者尤所难免。” 巴金 《家》四:“这其间也曾象别的同样年纪的少女那样,做过一些美丽的梦。”
(4).见“ 少女风 ”。
“少女”汉语词典释义
一、基本定义
“少女”指年龄在青春期至成年初期的未婚女性群体。《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将其定义为“年轻未婚的女子”,通常对应十三四岁至十八九岁的生理阶段,强调其处于从儿童向成年过渡的社会身份。该词在现代汉语中既包含生理发育特征,也承载传统文化对女性青春期的认知界定。
二、词源演变
从汉字构形分析,“少”在甲骨文中作“”,象形沙粒微小之态,引申为“年幼、年轻”之意;“女”为象形字,甲骨文作“”,描摹屈膝交手女子形态。二字合体最早见于西周金文,《汉语大词典》收录“少女”在《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中的早期用例:“少女有过,见于四肢”,此时已具年龄与性别双重指向。
三、文化内涵
在中国传统礼俗中,“少女”特指及笄(十五岁)至二十岁的待嫁女性,《礼记·内则》记载“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这一界定影响至今。现代社会学则将其扩展为包含心理成熟度与社会角色认知的综合概念,中国社科院《当代汉语变迁研究》指出该词在当代语境中已衍生出“青春活力”“纯真特质”等象征意义。
四、使用辨析
与“姑娘”“闺女”等近义词相比,“少女”更突出年龄阶段的生物学特征,而弱化地域性称呼色彩。司法领域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十四岁以下女性定义为“幼女”,十四至十八岁则属“少女”法定范畴,此划分常见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文件。
“少女”是一个多义词汇,其含义在不同语境和文化背景下有所差异,具体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年龄范围
通常指12-18岁 的未成年女性。在医学或特定学科中,有时会特指13-17岁 的青春期女性。
补充说明: 该词偶尔也用于形容心理年龄较小或外貌娇小甜美的成年女性。
婚姻状态
可泛指未婚的年轻女性,不严格限定年龄,但需符合“年轻”的社会认知。
《周易》卦象
在《周易·说卦》中,“少女”对应八卦中的兑卦(第三爻为阴爻),象征阴气初成。
亲属关系
古汉语中可指代最年幼的女儿,如《史记》记载淳于意怒斥五个女儿时提到“少女”即小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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