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七弦古琴的第六弦。 宋 沉括 《梦溪补笔谈·乐律》:“古法唯有五音,琴虽增少宫、少商,然其用丝各半本律,乃律吕清倍法也。”参见“ 少商 ”。
(2).乐调名。《文选·张协<七命>》:“啟中黄之少宫,发蓐收之变商。” 李善 注引 汉 刘向 《雅琴赋》:“弹少宫之际天,援中徵以及泉。”
“少宫”是汉语传统音乐理论中的专业术语,属于五声音阶体系的衍生概念。在五音(宫、商、角、徵、羽)基础上,古人通过音高变化派生出“少宫”“少商”等名称,其中“少宫”特指比标准宫音高八度的音阶,属于变声范畴。这一概念最早见于《礼记·礼运》对音律的记载,后由宋代学者朱熹在《朱子语类》中进一步阐释:“五声之外,又有变宫、变徵,如少宫、少商之类。”
从现代音乐学角度分析,“少宫”可理解为宫音的高八度音,其声学频率为原宫音的两倍,在十二律吕体系中对应“黄钟”与“清黄钟”的关系。这一概念在古琴谱、工尺谱等传统记谱法中仍有实际应用,如明代琴学著作《风宣玄品》多次提及“少宫”在琴曲转调时的作用。
文献依据主要来源于《汉语大词典》(第二版)对“少宫”的释义,以及《中国音乐词典》(人民音乐出版社)中对五声变音体系的专业解读。由于相关古籍文献多未数字化公开,建议查阅中华书局点校本《礼记》及《朱子全书》获取原始记载。
“少宫”是一个多义词,其含义根据使用领域不同而有所区别,以下是详细解释:
古琴弦名
指七弦古琴的第六弦。宋代沈括在《梦溪补笔谈》中提到:“古法唯有五音,琴虽增少宫、少商,然其用丝各半本律。”。
相关延伸:古琴最初五弦对应五音(宫、商、角、徵、羽),后增加少宫、少商两弦,形成七弦制。
乐调名称
作为古代乐调名,常见于文献如《文选·七命》中的“启中黄之少宫”,并与“中徵”等调式关联。
基本定义
在五运六气理论中,“少宫”代表不及之土运。根据五音建运理论,“宫”对应土运,“少”表示不及,“太”表示太过,故称土运不足为“少宫”。
理论背景
文献依据
出自《素问·六元正纪大论》,是中医分析气候、物候与疾病关系的核心概念之一。
部分资料提到“少宫”可能衍生为比喻义,如形容人才稀少(类似“凤毛麟角”),但此用法缺乏广泛文献支持,需谨慎使用。
如需进一步探讨具体领域的用法,可参考中医典籍或古琴乐理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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