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佐理州郡上计事务的官吏。《后汉书·皇甫规传》:“﹝ 规 ﹞与 羌 交战,斩首数级,贼遂退却。举 规 上计掾。”《三国志·蜀志·姜维传》:“好 郑 氏学,仕郡上计掾,州辟为从事。”《晋书·宣帝纪》:“ 汉 建安 六年,郡举上计掾。”参见“ 上计 ”。
"上计掾"是中国古代行政体系中具有特殊职能的官职。该词由三部分构成:"上计"指地方向中央呈报年度政绩的财政核算制度,"掾"为古代官府属官的通称。作为专业术语,其核心含义特指汉代郡国中负责编制年度财政报告并赴京汇报的专职官员。
从行政职能来看,上计掾需统筹辖区户口、垦田、赋税、刑狱等数据,编制《上计簿》。其工作直接关系到中央对地方治理成效的考核,《后汉书·百官志》记载"秋冬岁尽,各计县户口垦田,钱谷入出,盗贼多少,上其集簿"即指此项职责。该职务多由郡守选拔通晓文书的佐吏担任,需具备算术能力和文书编纂专长。
在历史流变中,此职始见于西汉郡国建制,至魏晋时期发展为专门的上计制度。据《晋书·职官志》记载,上计掾赴京述职时需携带计簿正副本,正本呈送丞相府,副本存御史台备查,形成双重监督机制。南北朝后随着行政体系改革,该职逐渐并入户曹体系。
古代文献中,《汉书·朱买臣传》记载了会稽郡上计掾随计吏至长安的实例,《三国志·魏书》裴松之注引《魏略》则提及上计掾在都城参与朝会的具体仪程。这些记载印证了该职务在中央与地方信息沟通中的桥梁作用。
“上计掾”是中国古代官职名称,具体解释如下:
指古代州郡中佐理上计事务的官吏,主要负责协助处理地方向中央汇报的财政、户口、政绩等年度行政事务()。
部分资料将“上计”拆解为“高明计谋”,属于字面误读。实际含义需结合官职职能理解()。
“上计制度”是秦汉至魏晋时期重要的行政考核机制,上计掾的职责类似于现代地方政府的统计与文书主管,需精通政务与数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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