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xcel in some field] 压倒全场。指技艺高超出众
画手看前辈,吴生远擅场。—— 唐· 杜甫《冬日洛城北谒玄元皇帝庙》
《文选·张衡〈东京赋〉》:“ 秦政 利觜长距,终得擅场。” 薛综 注:“言 秦 以天下为大场,喻七雄为鬭鸡,利喙长距者终擅一场也。”谓强者胜过弱者,专据一场。后谓技艺超群。 唐 杜甫 《冬日洛城北谒玄元皇帝庙》诗:“画手看前辈, 吴生 远擅场。”原注:“庙有 吴道子 画。” 明 唐顺之 《卓小仙草书歌》:“古来草书谁擅场,酒 旭 僧 素 颇中选。”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如是我闻三》:“伶人 方俊官 ,幼以色艺擅场,为士大夫所赏。” ********* 《秋夜怀人》诗之三:“岿然 东海 鲁灵光 ,三絶才华各擅场。”
“擅场”是一个汉语词汇,主要表示在某一领域或技艺上具有压倒性的优势,常用来形容技艺高超、出类拔萃。以下是其详细解释:
基本含义
指技艺超群,能够“压倒全场”。例如唐代杜甫在《冬日洛城北谒玄元皇帝庙》中写道:“画手看前辈,吴生远擅场”,这里的“擅场”即指吴道子的绘画技艺远超众人。
词源与典故
该词最早见于张衡的《东京赋》:“秦政利觜长距,终得擅场。”薛综注释为:秦以天下为“大场”,比喻七雄争霸如斗鸡,最终强者(秦政)凭借“利喙长距”独占全场。由此引申为技艺超群者独领风骚。
现代用法
现代语境中多用于文学或正式场合,强调某人在特定领域(如艺术、竞技等)的卓越表现。例如:“他的书法堪称擅场之作”。
“擅场”融合了历史典故与文学色彩,既可用于描述具体技艺的卓越(如绘画、书法),也可抽象表达某人在竞争中的绝对优势,是汉语中富有表现力的词汇。
擅场是一个常用的词汇,用来形容一个人在某个领域或活动中表现出色,具有出众的能力和技巧。
擅场的部首是手,并且它的总笔画数为12。
擅场这个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擅一词表示掌握、善于,场指的是场合、领域。将两个词合成一起,就形成了擅场这个词汇。
擅场的繁体字为「擅場」。
古代的擅场汉字写法可能会与现代有所不同,但基本含义相同。
1. 他擅场演讲,每次都能赢得观众的掌声和赞赏。
2. 她在音乐比赛中擅场,获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擅场可以与其他词汇组合形成新词,如擅长、擅自、场上等。
近义词有善于、出色、精通等。
反义词可能有不擅场、糟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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