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惭愧惶恐。 唐 韩愈 《燕河南府秀才》诗:“鄙夫忝县尹,愧慄难为情。”
“愧栗”属于古代汉语中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可从字源与典籍用例两方面解析:
一、词义构成
“愧”本义为因过失或不足而产生的羞惭心理,《说文解字》释为“惭也”,《礼记·表记》郑玄注引申为“耻也”;“栗”通“慄”,《尔雅·释诂》训作“惧也”,《诗经·秦风·黄鸟》毛传解为“惧也”,特指因恐惧而肢体颤抖的状态。二字组合后,形成“因羞愧而内心战栗”的叠加意象,强调道德自省引发的强烈身心反应。
二、文献用例
该词可见于宋明理学著作中,如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在诠释《论语·学而》“过则勿惮改”时,引程颐语“知其过而愧栗畏改,是自欺也”,此处“愧栗”特指面对过错时既感羞愧又畏惧修正的矛盾心理。清代戴震《孟子字义疏证》中亦有“内自愧栗而不敢肆其私”的表述,突显道德自律引发的敬畏感。
三、训诂学考辨
清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特别指出“愧”与“耻”的细微差别:“愧主心,耻主面”,而“栗”在《康熙字典》中标注为“与慄通”,王念孙《广雅疏证》进一步辨析“战栗非独惧,亦含敬慎之意”。据此,“愧栗”一词兼具情感层面的羞耻感与行为层面的敬畏表现,属于古代修身文化中的特殊心理状态表述。
“愧栗”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kuì lì,主要用于形容因自身过错或错误而产生的复杂情绪,结合了惭愧与恐惧的双重含义。以下是详细解析:
核心含义
由“愧”(惭愧、羞耻)和“栗”(因害怕而发抖)组合而成,表示因过失或不当行为感到既羞愧又惶恐不安的心理状态。例如:
唐·韩愈《燕河南府秀才》诗:“鄙夫忝县尹,愧慄难为情。”
此处描写了因身居要职却未能尽责而产生的愧疚与不安。
延伸用法
常用于文学或正式语境中,强调内心的矛盾与自我反省,如面对批评、失误时的复杂情感。
“愧栗”生动刻画了人在道德或行为失误后的心理状态,结合了羞愧与恐惧的双重情感,常见于古典文学或正式表达中。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例句或古籍出处,可参考韩愈诗文或权威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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