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代对文武官吏选授考课,由吏部和兵部之尚书、侍郎分掌其事。尚书为尚书铨,掌五品至七品选;侍郎二人分为中铨、东铨,掌八品、九品选,合称三铨。其后皆归侍郎专之,尚书通署而已。《新唐书·选举志下》:“凡选有文武,文选吏部主之,武选兵部主之,皆为三銓,尚书、侍郎分主之。”《资治通鉴·后唐明宗天成元年》:“选人先遭涂毁文书者,令三銓止除诈伪,余復旧规。” 胡三省 注:“《唐六典》:‘吏部尚书、侍郎之职,掌天下官吏,以三銓分其选:一曰尚书銓,二曰中銓,三曰东銓。或云吏部东西銓并流外銓为三銓。’”按, 唐 乾元 中侍郎 崔器 奏改中铨为西铨。故 宋 王溥 《唐会要·吏部尚书》以尚书铨、东铨、西铨为三铨。
三铨是唐代吏部选拔、考核官员的核心制度,将官员的铨选(资格审查与职位分配)分为三个独立程序,由不同层级的官员负责,具体含义如下:
分工结构
唐代吏部设尚书一人、侍郎二人,共同主持官员铨选,形成三级分工:
此制度通过分级管理提升选拔效率,明确权责范围。
核心职责
三铨的主要职能是对六品以下官员进行身(体貌)、言(言辞)、书(书法)、判(公文判例)四项考核(史称“四才”),并综合德行与政绩决定官职升降。其流程包括:
历史演变
三铨制在唐高宗时期(约公元670年)正式确立,取代了此前吏部统管铨选的模式。至宋代元丰改制后,随着三省六部制调整,三铨逐渐废止,职能并入吏部四选体系。
参考文献来源:
“三铨”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两种主要解释,需结合具体背景理解:
根据记载,三铨是唐代选拔考核文武官员的机制:
职责划分
制度演变
初期尚书与侍郎共同主持,后逐渐转为侍郎专管,尚书仅保留文书签署权。如《新唐书》载:“皆为三銓,尚书、侍郎分主之”。
提到现代语境中,“三铨”被引申为综合权衡多方因素的决策原则,强调在判断时需全面考量不同观点或条件,而非单一维度决策。
注意:历史语境中的“三铨”以唐代官制解释为主流,现代引申义使用较少。如需考证原始文献,可参考《新唐书·选举志》《资治通鉴》等典籍。
矮人爱心奥斯特洛夫斯基剥剔鼻儿操心恻切尝鼋朝圣吃洴畴量檮树踳落欻歙出尖呆老汉大街小巷帝垣二太爷番下发泄风色凫臇骨岩岩汉圣甲流见羹见墙狡童嘉颂解词辑洽极天罔地妓媵俊贤款局龙牙履虎尾马面满盛木岸配角飘洋辟戾迁换清员却回驱疟热带鱼上下平释释施刑泰玄往常时枉说猥杂闻説狎躐鲜胄小官人些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