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刑。 汉 桓宽 《盐铁论·论灾》:“春夏生长,利以行仁;秋冬杀藏,利以施刑。” 宋 王安石 《上仁宗皇帝言事书》:“重禁祸之所自生,故其施刑极省。”
弛刑,赦罪。亦指获赦者。《后汉书·光武帝纪下》:“遣驃骑大将军 杜茂 将众郡施刑屯北边,筑亭候,修烽燧。” 李贤 注:“施,读曰‘弛’。弛,解也。《前书音义》曰:‘谓有赦令,去其钳釱赭衣,谓之弛刑。’”
“施刑”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为shī xíng,其含义需结合不同语境理解:
字面解释
“施”指施行、实施,“刑”指刑罚,合指对犯罪者施加法律规定的处罚。
例如:
相关原则
如“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罚必须依法实施,避免滥用。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盐铁论》《后汉书》等文献原文。
施刑是一个常用的词汇,它指的是对犯罪者进行惩罚或处罚的行为。在法律领域,施刑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手段,用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施刑的拆分部首是文言字"㫃",它是由"斤"和"㫃"两个部首构成。根据《康熙字典》,施刑的总笔画数为19划。
施刑一词源自古代汉语,在古代的汉字写法中用“施刑”来表示。在繁体字中,施刑的写法相同。
在古代的汉字写法中,施刑的字形没有太大变化,依然保持着现代用字形态。
1. 法院根据罪犯的犯罪行为,判决施行相应的刑罚。
2. 在古代,施刑常常是公开进行的,以警示他人不要犯罪。
施加、施行、执行、施暴、施暴力、施惩、施治、施残、施肥等。
判刑、刑罚、惩罚、处罚。
宽恕、原谅、仁慈。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