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丧的期限。《易·繫辞下》:“丧期无数。”《晋书·武帝纪》:“臣闻上古丧期无数,后世乃有年月之渐。” 唐 韩愈 《顺宗实录一》:“自 汉 以来,丧期之数,以日易月。”
丧期是汉语中表示服丧期限的专用词汇,由“丧”和“期”组合而成。根据《现代汉语词典》,“丧”指与死亡相关的哀悼仪式,“期”则指规定的时间范围。该词在传统文化和法律语境中具有双重含义:
礼仪规范层面 《礼记·丧服小记》记载,古代丧期依据血缘亲疏分为五等,最长者为父母守孝三年,最短三月。此制度体现了儒家“慎终追远”的伦理观,成为东亚丧葬文化的重要组成。
现代法律层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3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纠纷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该期限在民间常被称为“法律丧期”,与传统文化形成呼应。
民俗演变维度 民俗学者在《中国丧葬制度史》中指出,当代城市丧期普遍缩短至3-7日,农村地区仍保留“头七”“百日”等阶段性祭奠,反映传统礼制在现代社会的适应性调整。
跨文化对比角度 牛津大学出版社《东亚文化比较》研究显示,相较于日本普遍49日丧期、韩国三年守孝遗存,中国现代丧期呈现地域化、个性化特征,形成独特的文化渐变谱系。
“丧期”指服丧的期限,是中国古代礼仪制度中的重要概念,不同历史时期和文化背景中存在差异。以下是综合多来源的详细解释:
“丧期”即服丧的期限,源于传统丧葬礼仪,表示亲属为逝者守孝的时间长度。例如《晋书》提到“上古丧期无数”,说明早期服丧时间未严格规定,后世逐渐形成规范。
古代制度
文化差异
现代丧期更趋灵活,主要取决于:
如需更具体的历史制度或跨文化对比,可进一步查阅《礼记》或宗教礼仪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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