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人得而诛之"的汉语词典释义与权威解析
"人人得而诛之"是一个具有强烈道德批判色彩的中文成语,其核心含义是:当某人罪行滔天、违背公理时,天下所有人都拥有正义的理由去谴责、讨伐甚至消灭他。此成语强调行为的极端恶劣性已引发公愤,使其成为全民公敌。以下从词典学角度进行详细阐释:
"人人"
指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即"所有人"、"大众",体现行为的普遍性谴责。《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明确指出"人人"泛指"所有的人"。
"得而"
表示"可以"、"有权"之意,强调行为在道义或法理上的正当性。
"诛之"
"诛"本义为声讨、惩罚,引申为消灭;"之"指代被批判的对象。合指对罪大恶极者实施制裁。
综合释义(据《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
人人得而诛之:指某人罪大恶极,天下所有人都可以起来铲除他。
此成语最早可追溯至《孟子·滕文公下》:
"能言距杨墨者,圣人之徒也"(后演化为"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
孟子以"诛"表达对破坏伦理秩序者的道德审判,奠定成语的正义性基础。
后世引申为对叛国者、暴君、反人类罪行实施者的集体声讨,如明代《三国演义》中斥董卓"罪恶贯盈,人人得而诛之"。
适用对象
仅用于极端违背人伦、法律或公共道德的罪行(如:战争罪犯、恐怖分子、反人类暴行)。
语义强度
含强烈情感色彩与道德审判意味,日常语境慎用。《汉语大词典》强调其"表达全民共愤的极端情绪"。
法律与道德边界
现代法治社会中,"诛"更多指法律制裁与舆论谴责,而非私刑。使用时需避免煽动暴力。
《汉语成语大词典》(中华书局):
"形容罪大恶极者引起公愤,任何人都可对其正义讨伐。"
《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
"诛:谴责;讨伐。指对众恶所归者,人人有权惩处。"
结语
"人人得而诛之"承载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集体正义观,其使用需严格限定于极端罪恶场景。在现代语境中,更强调通过法律与舆论实现公义,而非鼓励个体暴力行为。
“人人得而诛之”是一个古代汉语成语,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解析如下:
一、基本释义 该成语指“所有人都可以诛杀某人”,强调某人因罪大恶极而失去社会庇护。核心字词解析:
二、出处溯源 最早见于《庄子·庚桑楚》:
"为不善乎显明之中者,人得而诛之" 意为公开作恶者,人人有权惩罚()。部分文献如提及《战国策》出处,但主流观点仍以《庄子》为源。
三、用法特征
四、典型用例 如明代文献记载:
"靦颜事仇者,皆为大明当灭九族之逆贼,人人得而诛之"()
五、现代延伸 英文可译为:
该成语至今仍活跃于书面语,常见于历史评述、法律文书等严肃语境,使用时需注意对象行为的恶劣程度是否达到"罪不容诛"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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