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谓抛弃世俗的仁义回复到纯朴的本性。
谓抛弃世俗的仁义,回复到纯朴的本性。《老子》:“絶仁弃义,民復孝慈。”
“绝仁弃义”是一个源自道家思想的成语,其核心含义是摒弃人为标榜的仁爱和道义规范,主张回归自然无为的本真状态。以下从汉语词典角度详细解释其含义,并附权威参考:
本义:彻底抛弃世俗推崇的“仁”与“义”等道德标签。
出处:
老子《道德经·第十九章》: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参考:中华典藏网《老子》原文 )
此句主张消除人为的道德标榜(如“仁”“义”),认为自然状态下的孝慈才是人性本真。
道家认为:
儒家提倡的“仁义”是人为制定的规范,反而束缚天性,导致虚伪(如《庄子·胠箧》批评“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
摒弃“仁义”等概念后,百姓将自发恢复淳朴本性(如孝慈),社会矛盾自然消解。
(参考: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 )
“绝仁弃义:谓摒弃世俗所谓仁义,回复自然纯朴。”
(来源:上海辞书出版社《汉语大词典》第9卷)
“老子主张废弃人为的仁义,使民返归自然。”
(来源:商务印书馆《古代汉语词典》修订版 )
此概念体现道家对文明异化的反思:
“绝仁弃义”是道家对自然本真的追求,主张超越形式化的道德约束,其深层逻辑在于消解人为规范对天性的异化,而非否定伦理本身。这一思想对后世哲学、政治批判及文化反思具有深远影响。
“絶仁弃义”(jué rén qì yì)是源自道家经典《道德经》的哲学概念,其含义需结合老子思想背景理解。以下是详细解释:
该词出自《老子》第十九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意为抛弃世俗定义的“仁义”标准,使民众回归自然本性。老子认为,人为强调仁义道德反而会导致虚伪,真正的伦理应自发形成。
在当代语境中,该词有时被用于批评完全丧失道德底线的行为(如称其形容“背离道义”),但需注意这与原典的哲学批判有区别:老子并非否定伦理本身,而是反对矫饰的规范。
与“绝圣弃智”“绝巧弃利”并列,共同构成老子对过度人为干预的批判体系,倡导减少外在约束以实现自然和谐。
“絶仁弃义”核心是道家对自然本真的追求,需区别于字面的“不仁不义”。理解时应结合《老子》整体思想,避免断章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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