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非夫妻关系的人同居。 鲁迅 《热风·随感录四十》:“形式上的夫妇,既然都全不相关,少的另去姘人宿娼,老的再来买妾:麻痺了良心,各有妙法。”
姘人(pīn rén)在汉语词典中属于古汉语遗留词汇,现代多用于书面语或特定语境。该词的核心含义指非婚姻关系的男女同居行为,具有以下具体释义:
一、词源与定义 《汉语大词典》解释其本义为"男女非夫妇而共居",最早见于《说文解字》对"姘"的注解:"姘,除也。汉律:齐人予妻婢姦曰姘。"原指汉代法律对特定非法性关系的定义,后演变为泛指非法同居关系。
二、现代语义发展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该词在现代汉语中特指"未办理合法婚姻手续的男女长期共同生活",强调其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属性。词性为动词,常见搭配形式为"姘人同居"。
三、语用特征 《古汉语常用字字典》指出其语体色彩具有明显贬义,常见于法律文书、道德谴责等正式语境。相较于近义词"通奸","姘人"更侧重持续性同居状态而非偶然性关系。
四、构词法解析 该词属动宾式合成词,"姘"为动词性语素,《说文解字注》考证其本字从女从并,会意"男女并居"之意;"人"在此作宾语成分,特指同居对象。
五、相关法律概念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司法解释,现代法律体系中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姘居"定义为破坏军婚罪、重婚罪的构成要件,但普通语境使用需注意语义的时代演变。
“姘人”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拼音为pīn rén。根据现有资料,它的含义和用法如下:
基本定义
指与非夫妻关系的人同居的行为。这里的“姘”本身有“非婚同居”的隐含意义,而“姘人”可理解为参与这种关系的一方。
语境与用法
该词通常带有贬义色彩,用于描述不符合传统婚姻道德或法律认可的同居关系。例如:“两人未登记结婚便共同生活,被邻里称为姘人。”
注意事项
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该词的历史演变或法律背景,建议参考社会学或法学领域的专业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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