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在君之侧袒出正服、裼衣、皮衣的左袖而露出中衣。是一种违礼的不敬之举。《左传·哀公十七年》:“大子请使 良夫 。 良夫 乘衷甸两牡,紫衣狐裘。至,袒裘,不释剑而食。大子使牵以退,数之以三罪而杀之。” 杜预 注:“食而热,故偏袒,亦不敬。” 孔颖达 疏:“在君之所,於法唯有露裼衣耳,无露裘之时。今 良夫 为食热之故,偏袒其裘,则并裘亦袒,是不敬也……三罪:紫衣、袒裘、带剑。”
"袒裘"是古代汉语中较为生僻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需结合构词法与历史语境分析:
一、单字训诂 "袒"在《汉语大词典》中释为"脱衣露体",如《礼记·曲礼》载"劳毋袒",指劳作时不宜裸露身体;"裘"指以兽皮制成的外衣,《说文解字》注"裘,皮衣也",属古代贵族阶层的典型服饰。
二、复合词释义 该词最早见于《左传·哀公十七年》"衿甲面缚,袒裘不释剑",杜预注"袒裘,不解裘也",指在特殊场合保持裘服穿戴的状态。这与《仪礼·士丧礼》记载的"袒裘不入公门"形成对比,反映古代仪礼中裘服的穿戴规范存在情境差异。
三、语义演变 唐代孔颖达在《春秋左传正义》中提出新解:"袒裘谓裘上虽加他服,犹开露裼衣,见裘之美",强调其作为礼制服饰的装饰功能。至清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则考辨"袒裘"存在"解裘"与"服裘"两种相反训释,体现词义在历史流变中的复杂性。
四、文化关联 该词涉及古代五礼制度,《周礼·春官》载"以凶礼哀邦国",其中丧礼场合的服饰要求与"袒裘"记载存在制度关联。故宫博物院藏战国铜器铭文可见类似服饰规制,为词义考证提供实物佐证。
“袒裘”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主要与礼仪规范相关,以下是详细解释:
袒裘指在君主或尊长面前,将正服、裼衣(内衣)及皮衣的左袖解开,露出中衣的行为。这种行为被视为严重的违礼之举,表达了对尊者的不敬。
“袒裘”反映了古代严格的服饰礼仪制度,强调尊卑秩序与行为规范。类似行为如“紫衣”(僭越服色)、“带剑”(冒犯君主安全)均属违礼,共同构成对权威的挑战。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左传》原文或古代礼制研究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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