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状。 宋 韩琦 《答孙植太博后园宴射》诗:“铃索声沉讼牒稀,优游大司养疎拙。” 元 张养浩 《牧民忠告·弭讼》:“起讼有原,书讼牒者是也。” 清 王韬 《淞滨琐话·倪幼蓉》:“讼牒朝投,判牘夕下,署无留案,狱无滞囚。”
“讼牒”是汉语词汇,指古代诉讼文书中的诉状,其含义和用法可从以下方面解析:
一、基本释义
二、历史文献中的使用
三、相关说明
“讼牒”是古代司法体系中的关键文书形式,多见于宋元明清文献,体现了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讼牒》是指作为诉讼材料的文件、凭证或证明。在法律领域中,讼牒通常是指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等法律文书。
讼牒的部首是言字旁,表示与言语有关的事物。牒的部首是片偏旁,表示与文书有关的事物。
讼牒的总笔画数为7画。讼的笔画数为讠(3画)+ 六(4画),牒的笔画数为片(片偏旁,4画)+ 卝(3画)。
《讼牒》一词最早出现在《水经注·河水》中,其中记载了当时审理涉及水利方面的纠纷所使用的诉讼文书。
讼牒的繁体写法为「訟牒」,其中「訟」是「讼」的繁体字,「牒」与简体相同。
在古时候,「讼」的写法有时会将讠部写作言部,即「訟」。「牒」的古字形则与现代基本相同。
1. 律师准备好了讼牒,准备递交法院。
2. 当事人需要填写讼牒并附上所需的证据。
1. 诉讼:指司法程序中的诉状、上诉状等讼牒。
2. 文牍:指书面的文书或文件。
1. 诉状:指起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文件。
2. 申述:指当事人对某一事实、情况提出陈述、说明等。
1. 证明:指为证实某一事实或情况而提供的文件或凭证。
2. 合同:指双方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达成的协议或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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