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上书皇帝论事救人。《新唐书·马植传》:“中丞 令狐綯 援故事论救, 宣宗 释不问。”《宋史·欧阳修传》:“ 范仲淹 以言事贬,在廷多论救,司諫 高若訥 独以为当黜。”
“论救”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语义结构的复合词,由“论”和“救”两个语素组成。根据《汉语大词典》和《古代汉语词典》的释义,“论”在此处指“依据法理或道义进行评断、辩析”,而“救”指“通过行动解除危难或矫正错误”。二者组合后,“论救”表示通过法理论证或道义辨析来实施救助、纠正偏差的行为,常见于古代文献中描述官员谏言或文人辩驳的场景。
例如《汉书·刑法志》记载:“廷尉张释之论救犯跸者”,即通过法律条文为触犯禁令者辩护。该词在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较低,但在历史文献研究领域仍具有明确语义价值,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以理济事”的治理思想。
“论救”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是通过论述或上书的方式解救他人,尤其在政治或官场场景中使用。以下是详细解释:
论救(拼音:lùn jiù)指通过书面或言辞的论述来解救他人,常特指向皇帝上书为他人申辩、求情。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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