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专事采集诗歌和民风的乐官。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乐府》:“匹夫庶妇,謳吟土风。诗官採言,乐盲被律,志感丝篁,气变金石。” 宋 刘攽 《为人以文章与知己书》:“世无诗官,畏陷诽谤之罪,故不敢露已,时就閒僻,窃寄拊扑而已。”
“诗官”是古代中国职官体系中与诗歌采集、整理相关的特殊官职,其职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制度溯源与职能定位 “诗官”最早可追溯至周代采诗制度,《礼记·王制》记载“命大师陈诗以观民风”,这里的“大师”即承担着类似诗官的职能。汉代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明确记载:“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印证了这类官员通过收集民间歌谣为统治者提供施政参考的核心职责。
二、文化建构价值 诗官制度直接推动了《诗经》的编纂成型,据《春秋公羊传注疏》记载,周代设“行人”官职“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这些采集来的诗歌经过乐官整理后形成雅、颂体系。这种制度不仅保存了先秦社会史料,更构建了“诗言志”的中华文脉传统,为后世乐府机构的设立提供了制度范本。
该词汇在现代《汉语大词典》中被定义为“古代采集诗歌的官员”,其释义源自历代史籍对采诗制度的系统性记载。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中国古代职官大辞典》将其纳入“文化职官”分类,强调其在文化遗产传承中的特殊地位。
“诗官”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官职,主要职责与诗歌、民风采集相关。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诗官是古代专事采集民间诗歌和民风的乐官,通过收集百姓歌谣了解社会民情。其名称由“诗”(诗歌)和“官”(官职)组成,拼音为“shī guān”,结构为左右(诗)加上下(官)的汉字组合。
历史背景与职责
延伸含义
部分文献(如低权威性来源)将“诗官”引申为“擅长写诗的官员”,但此说法非主流,更强调其采集职能而非创作。
文化意义
诗官制度反映了古代统治者“观民风”的政治智慧,也为《诗经》等经典的整理提供了重要素材。
注:若需查看更多文献例证(如宋代刘攽相关论述),可参考、4、5的原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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