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名。主管宫内之事,以阉人充任。《仪礼·公食大夫礼》:“司宫具几与蒲筵常。” 郑玄 注:“司宫,大宰之属,掌宫庙者也。”《左传·昭公五年》:“司宫射之,中目而死。” 杨伯峻 注:“ 梁履绳 补释引《周氏附论》则云: 襄 九年 杜 解‘司宫,奄臣’,盖内官也。”
"司宫"是中国古代官职名称,特指周代宫廷中负责管理王宫内务的官员,主要职责包括宫殿日常维护、器物管理及部分礼仪事务的协调。其释义及考据如下:
司宫
•司:主管、执掌(《说文解字》:“司,臣司事于外者。”)
•宫:帝王居所,泛指宫廷建筑(《尔雅·释宫》:“宫谓之室,室谓之宫。”)
《周礼·天官》记载:
司宫隶属天官体系,职责为“掌王宫之戒令纠禁”,负责宫廷门禁、巡查及器物保管,属中级事务官。
《周礼·天官·司宫》:“司宫掌王宫之戒令,纠禁非违。”
郑玄注疏补充:
汉代经学家郑玄注:“司宫主宫人清扫及祭祀器用陈设”,表明其兼具内务管理与礼仪协办职能。
唐代职官演变:
唐代设“宫闱局”,由宦官充任,职能与周代司宫部分重合,但职责范围缩小至后宫杂务(《唐六典·内侍省》)。
《说文解字注》(段玉裁):“司,主也。凡主其事必伺察恐后,故从反后。”
《释名·释宫室》:“宫,穹也,屋见于垣上穹隆然也。”
《周礼正义》(孙诒让)详析司宫职权与属官编制(卷三·天官)。
《历代职官表》(黄本骥)列“司宫”为周代内廷职官,对比后世相似官职。
周代与“司宫”职能相近的官职包括“阍人”(掌宫门启闭)、“内宰”(掌后宫教化),三者形成宫廷管理协作体系。
后世文学中“司宫”偶作宫廷总管代称,如白居易《长恨歌》“椒房阿监青娥老”隐含对前朝内侍制度的追述。
“司宫”是周代宫廷事务的核心职官,其定义需结合《周礼》原始文献及历代注疏,职能涵盖宫禁管理、器物典守与礼仪协作。该词属历史专名,现代汉语仅用于古籍研究或历史论述语境。
(注:因古籍原文无网络链接,文献来源标注采用经典版本信息,如中华书局点校本《周礼注疏》等。)
“司宫”是古代官职名称,主要职责为管理皇宫内部事务,通常由阉人(宦官)担任。以下是综合多来源的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与职责
司宫属于宫廷内官,主管宫庙、礼仪用具等事务。例如《仪礼·公食大夫礼》记载“司宫具几与蒲筵常”,郑玄注其“掌宫庙者”。其职责涵盖安排宴席、维护宫廷秩序等,如《左传·昭公五年》提到司宫曾参与宫廷冲突事件。
人员构成与历史背景
该职位多由宦官充任,春秋时期齐国、楚国等诸侯国均设此职。杨伯峻在《左传》注释中明确其为“内官”,即服务于君主近侧的官员。
文献记载与职能扩展
除日常事务外,司宫可能涉及特殊任务。例如《左传》记载的“司宫射之,中目而死”,表明其或承担宫廷护卫职能。部分资料(如)提到“司宫”被引申为成语,比喻官场职责,但此用法未见于权威典籍,可能为现代衍生义。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仪礼》《左传》原文及郑玄、杨伯峻等学者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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