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业之民。《晏子春秋·问上二二》:“治无怨业,居无废民,此圣人之得意也。”
“废民”一词在现代汉语中属于较为古雅的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两个主要角度进行解释:
一、本义:因罪被削去爵位或贬为庶民的人
指因触犯法律或礼制而被剥夺原有社会地位(如官职、贵族身份),强制降为平民的人。此义项源于古代刑罚制度,强调社会身份的强制性剥夺。
来源依据:该释义核心可追溯至古代礼法文献,如《周礼·秋官·司厉》提及对犯罪者的处罚涉及身份贬黜,后世律法(如《唐律疏议》)中亦有类似“除名”“免官”等制度,实质即“废”其原有身份。
二、引申义:丧失劳动能力或社会功能的人
泛指因身体残疾、疾病、衰老等原因失去正常劳作能力或无法履行社会职责的群体。此义侧重生理或社会功能的缺失,带有一定的历史语境色彩。
来源依据:古代文献中“废”常与“疾”并称(如《礼记·礼运》“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此处的“废”即指肢体残障或机能衰败者,与“民”结合后扩展为丧失生存能力的底层群体概念。
现代使用建议: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已罕用,其“贬黜”义完全被历史化;“丧失能力”义因含消极色彩,多被“残障人士”“特需群体”等中性术语替代。学术引用时需注意语境的历史性,避免在现代社会描述中直接使用。
权威参考来源:
“废民”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几个角度解析:
基本释义
指“无业之民”,即没有固定职业或谋生手段的群体。该词最早见于《晏子春秋·问上二二》中的记载:“治无怨业,居无废民,此圣人之得意也”()。此处强调社会治理的理想状态是消除无业现象。
社会语境中的延伸含义
现代语境中,“废民”可引申为被社会边缘化、忽视的群体,例如因贫困、疾病或其他原因失去生存能力或社会价值的人()。部分网络释义将其与“颓废”“失去生活目标”等状态关联,但此用法缺乏权威文献支持。
词源与争议
建议在正式文本中使用时,优先采用《晏子春秋》中的原始定义,避免过度引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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