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周 代司马的属官。掌诸侯、卿大夫之庶子的教养等事。 秦 因之,置中庶子、庶子员。 汉 以后为太子属官。 两晋 、 南北朝 称中庶子、庶子。 隋 、 唐 以后,改称左右庶子。历代相沿, 清 末始废。《书·康诰》:“不率大戞,矧惟外庶子训人。” 孔 传:“况在外掌众子之官主训及者而亲犯乎?”《礼记·燕义》:“古者, 周 天子之官有庶子官。” 郑玄 注:“庶子,犹诸子也。《周礼》诸子之官,司马之属也。”《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子太傅,少傅,古官。属官有太子门大夫、庶子、先马、舍人。”
(2).旧时指嫡子以外的众子;亦指妾所生之子。《仪礼·丧服》:“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也。” 贾公彦 疏:“庶子,妾子之号,适妻所生第二者,是众子,今同名庶子,远别於长子,故与妾子同号也。” 胡培翚 正义:“长子、众子与适子、庶子,名异实同。凡长子者,则不独长子之弟为众子,而妾子亦为众子。言适子,则不独妾子为庶子,而适子之同母弟亦为庶子。经中凡以适对庶言者,适为适长一人,其餘皆庶也。”《礼记·内则》:“适子、庶子见於外寝。” 郑玄 注:“庶子,妾子也。”
(3). 战国 时 秦国 隶属于有爵者的服役之人。《商君书·境内》:“其有爵者乞无爵者以为庶子,级乞一人。其无役事也,其庶子役其大夫月六日;其役事也,随而养之。”
庶子是汉语中具有深厚历史语义的宗法制度术语,其核心含义指代古代家庭中非正妻所生的男性子嗣。以下从五个维度进行权威解析:
词源定义 《汉语大词典》明确记载,庶子指“妾所生之子”,与嫡长子形成宗法继承权的对立概念。该词最早见于《周礼·春官》,郑玄注曰:“庶子,众子也,妾子之属”,强调其非嫡系血统属性。
礼制规范 《礼记·内则》系统记载庶子的权利义务:“庶子虽具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反映其在祭祀权、继承顺位等方面受礼法限制的史实。汉代经学家郑玄在《礼记注疏》中特别指出庶子不得主持宗庙祭祀的特殊身份禁忌。
社会地位演变 据《春秋公羊传》注疏,周代庶子仅能获得“别子”身份,形成与大宗相对的“小宗”体系。明清时期《大明会典》《清会典》记载庶子可通过科举入仕改变社会地位,反映阶层流动性的历史变迁。
文化象征意义 在文学语境中,如《红楼梦》赵姨娘之子贾环形象,生动展现庶子受歧视的伦理困境。清代考据学家钱大昕在《廿二史考异》中统计,唐代宰相中庶子出身者占比不足5%,印证其结构性弱势。
现代语义转化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收录其引申义,用于比喻“非主体或次要部分”,如“庶子文化”指代非主流文化形态。该词在当代法律文本中已完全消失,仅存于历史研究和文学批评领域。
“庶子”是中国古代宗法制度中的重要概念,主要包含以下含义:
庶妻所生之子
指妾或非正妻所生的儿子,地位低于嫡子(正妻所生),通常无法继承家族爵位、祭祀权及主要财产。例如《礼记·内则》记载:“适子、庶子祇事宗子、宗妇,虽贵富,不敢以贵富入宗子之家。”
与嫡子的区别
嫡子享有家族核心权利,而庶子需依附于嫡子,甚至在礼仪上需保持谦卑。
周代官职
最初为周代司马的属官,负责诸侯、卿大夫家族中庶子的教育和管理。
秦汉至隋唐
逐渐演变为太子属官,如秦设“中庶子”,汉延续此制,隋唐改称“左、右庶子”,辅助太子处理事务,清末废除。
“庶子”一词在不同语境下有不同指向,但其核心内涵始终围绕非嫡系身份展开,既体现宗法制度下的等级差异,也反映了古代官职体系的演变。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礼记》等文献或权威历史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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