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草拟奏章。《汉书·王莽传上》:“ 竦 者博通士,为 崇 草奏,称 莽 功德。” 唐 戴叔伦 《赠司空拾遗》诗:“ 陈琳 草奏才还在, 王粲 登楼兴不赊。”《宋史·孝宗纪一》:“﹝ 史浩 ﹞亟入为帝言,太子不宜将兵。乃为草奏,因中宫以进。”
(2).草拟的奏章。 唐 李嘉祐 《奉酬路五郎中院长新除工部员外见简》诗:“词锋偏却敌,草奏直论兵。” 唐 杜甫 《承闻河北诸道节度入朝欢喜口号绝句》之七:“衣冠是日朝天子,草奏何时入帝乡。”
"草奏"是汉语词汇中具有历史公文色彩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为"起草奏章"。该词由"草"(本义为草本植物,引申为初稿、未定稿)和"奏"(指向君主进言或呈报的文书)组合而成,词性为动词,特指古代官员撰写奏疏的起草过程。
在具体应用中,"草奏"常见于史籍记载,如《明史·职官志》载"凡草奏必先具揭帖",指六科给事中在正式上奏前需先拟写草稿的制度流程。《清会典》记载的"大学士掌批答章奏,草拟诏令"制度,则展现了清代内阁官员在草拟奏章方面的职能分工。
从构词法分析,"草奏"属于同义复词结构,两个语素均指向文书撰写的不同阶段。这种构词方式在古汉语公文中颇为常见,类似"缮写""誊录"等词,都体现了古代文书制度的严谨性。现代汉语中该词已不常用,但在研究古代公文制度或历史文献时仍具学术价值。
“草奏”一词的含义可从以下两方面综合解析:
动词用法:指草拟奏章的行为。源自古代官员起草上呈帝王的文书,如《汉书》记载「竦为崇草奏,称莽功德」,唐代戴叔伦诗句「陈琳草奏才还在」也印证了这一用法。
名词用法:指草拟的奏章文本本身。如唐代杜甫诗句提及「草奏何时入帝乡」,此处即指奏章文稿。
部分现代词典(如)将“草奏”解释为成语,表示「随意书写的文字或乐曲」,但此释义在古籍和权威文献中缺乏直接例证,可能属于引申义或现代语义扩展。
建议结合具体语境判断词义,古典场景优先采用「起草奏章」的核心含义。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汉书》《宋史》等原始文献。
白日贼报表拔赵帜濒海博接城围春画出有入无慈谟翠辇当啷丹槛折道风独茧躲卸发付封隅分界附着甘旨诟厉诃砭黄梨降心下气斠激辩借听静悍九天使者拘俗裂絶灵诰隆服买单眉间俏酿瓮雱雱遣决鹊殿麴孽趋迎人口税肉薄若卵投石上落删诗市店水宿税衣索句它们颓堑推寅妥确玩物文职挝乖五公向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