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署名。 宋 王安石 推行市易法时所置。参见“ 市易法 ”。
市易务是中国宋代王安石变法时期设立的重要经济管理机构,其核心职能是通过国家干预市场、平抑物价、调控商品流通,以稳定经济秩序并增加财政收入。以下从汉语词典释义角度并结合历史背景详细说明:
市易务(shì yì wù)
合义:即“管理市场贸易的官方机构”。其职能类似于现代的国家物价调控部门或国营贸易机构,通过收购滞销商品、平价出售紧缺物资,防止商人垄断操纵市场。
在商品滞销时以合理价格收购,避免商户亏损;在物资短缺时以平价出售,抑制投机涨价。
向中小商户提供低息贷款(以财产抵押),缓解其资金压力,促进商业流通。
限制富商巨贾囤积居奇,维护中小经营者利益,稳定社会经济秩序。
通过商品买卖差价及贷款利息,为国家创造税收以外的收入来源。
明确记载市易务的设立目的及运作规则:“置市易务于京师……凡货之可市及滞于民者,平其价市之。”
(来源:中华书局点校本《宋史》)
分析市易务作为变法核心措施的经济逻辑:“以国家资本介入流通领域,打破豪商垄断。”
(来源: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指出市易务的双重作用:“既稳定了市场,又为朝廷开辟财源,但执行中易滋生官吏腐败。”
(来源: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
对市易务的职能有简明展陈说明,强调其“古代宏观调控”的先进性。
(来源:中国国家博物馆官网)
市易务体现了中国古代对市场经济的早期干预思想,其“平准”理念(平衡供需、稳定物价)对后世经济政策有深远影响,可视为现代国家储备制度和价格调控体系的雏形。
市易务是北宋时期王安石变法中推行市易法时设立的官方机构,主要用于管理市场交易、调控物价及抑制商人垄断。以下为详细解释:
市易务为宋神宗时期(1072年)设立的官署,属于王安石变法中“市易法”的核心执行机构。其初衷是通过政府介入市场,平衡商品供需,防止大商人操控物价,同时增加财政收入。
以上内容综合自宋代经济史研究及权威词典释义,完整信息可参考相关历史文献或中的详细分析。
秕谬长生牌位抽恸丹枫诞降道边苦李杜霸独造贰纪恶丈夫非想天覆窠体扶挈浮虚高馆吼怒划地爲牢贱走家弦户诵金漆拘缠局限来龙联类联谊厉饬邻邦离亲柳老悲桓龙槛龙碛玛尔噶毛愣枚乘邈邈木讷老人慕势泥驳呕咐裒撮蒲簺牵记却死香羣僚肉飞仙石工师郎束腰随时制宜通洋晚年为渊驱鱼﹐为丛驱雀微子操武锐物土五云浆下爱仙芽小强邪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