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十斗酒。典出《史记·滑稽列传》:“ 威王 大説,置酒后宫,召 髠 赐之酒。问曰:‘先生能饮几何而醉?’对曰:‘臣饮一斗亦醉,一石亦醉。’”一石为十斗,故称十酒。 南朝 陈 陈叔宝 《独酌谣四首序》:“ 齐 人 淳于髠 善为十酒,偶效之,作《独酌謡》。”
(2).清酒。因十旬酿成,故称。 南朝 梁 庾肩吾 《谢东宫赉槟榔启》:“无劳朱实,兼荔支之五滋;能发红颜,类芙蓉之十酒。” 北周 庾信 《咏画屏风诗》之五:“定须催十酒,将来宴五侯。”参见“ 十旬 ”。
"十酒"一词属于古汉语词汇,在现代汉语中已非常罕见,其含义需从古代文献中探寻。根据权威汉语辞书的解释,其核心含义如下:
本义:十种不同酿造方法或类型的酒 这是"十酒"最直接、最核心的含义。它源自中国古代典籍《周礼·天官·酒正》的记载。据《周礼》所述,周代设有"酒正"一职,掌管有关酒的事务,并将酒按照酿造方法、清浊程度、用途等分为若干类别。其中明确提到:
"辨三酒之物,一曰事酒,二曰昔酒,三曰清酒。辨四饮之物,一曰清,二曰医,三曰浆,四曰酏。掌其厚薄之齐,以共王之四饮三酒之馔,及后、世子之饮与其酒。凡祭祀,以法共五齐三酒,以实八尊。大祭三贰,中祭再贰,小祭壹贰,皆有酌数。唯齐酒不贰,皆有器量。共宾客之礼酒,共后之致饮于宾客之礼医酏糟,皆使其士奉之。凡王之燕饮酒,共其计,酒正奉之。" 虽然《周礼》原文详述了"三酒"(事酒、昔酒、清酒)、"四饮"、"五齐"等,但后世学者(如汉代郑玄在为《周礼》作注时)根据上下文和职掌范围推断,"酒正"实际负责管理的酒类远不止于此,总计有十种之多,故统称为"十酒"。这十种酒具体可能包括前述的三酒、四饮(或其中部分)以及其他特定场合使用的酒(如"昔酒"的再分类或祭祀专用酒等),但具体名录在古代注疏中已有不同说法,现代辞书通常将其概括为泛指古代按酿造方法或用途区分的十种酒类。此释义主要依据《汉语大词典》和《辞源》的考释。
引申义:泛指多种多样的酒 由于"十"在古代常用来表示数量多或齐全(如"十全十美"),因此"十酒"在更宽泛的语境下,可以引申指种类繁多、齐全的酒,而未必严格限定为十种。这种用法更侧重于表达酒品丰富、完备的意思。此释义可见于对古代文献的综合性解读,在强调酒类多样性的语境中出现 。
"十酒"是一个具有特定历史文化背景的古语词。其核心含义是指中国古代(尤其周代)由酒正掌管、按不同方法或用途区分的十种(或概称多种)酒类,直接源于《周礼》的职官制度记载。在更泛化的使用中,它也可表示种类齐全、丰富的酒。需要注意的是,该词在现代汉语中几乎不再使用,属于历史词汇。
“十酒”是一个汉语词语,主要有以下两种解释:
十斗酒
源自《史记·滑稽列传》中淳于髡与齐威王的对话。淳于髡提到自己“饮一斗亦醉,一石亦醉”,而“一石为十斗”,故称“十酒”。这一典故常用于形容酒量极大的人,或指代宴饮时的豪放场景。
清酒
因需经过“十旬”(即百天)酿制而得名。此类酒在古代被视为上品,常见于文献中的宴饮或馈赠场景,如南朝庾肩吾诗句“类芙蓉之十酒”即指此意。
以上解释综合了历史典故与文学用例,体现了“十酒”在汉语中的文化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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