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指《诗经》怨而不怒、温柔敦厚的教育作用。《礼记·经解》:“ 孔子 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 孔颖达 疏:“《诗》依违讽諫,不指切事情,故云温柔敦厚是《诗》教也。” 宋 梅尧臣 《还吴长文舍人诗卷》诗:“《诗》教始二《南》,皆著贤圣跡。” 明 海瑞 《注唐诗鼓吹序》:“古先王成就人才,由今考之,大抵‘六经’并行,《诗》教为首。”
(2).泛指诗歌的教育宗旨和风格。 采畴 《<谢亦嚣诗集>序》:“ 六朝 至 陈 隋 之间,创为宫体,诗教为之一变,率皆浮靡之词,华而不实,与性情相漓。”
诗教是中国传统教育体系中的重要概念,专指以《诗经》为核心载体,通过诗歌艺术形式实现道德教化与文化传承的教育模式。据《汉语大词典》解释,其本义为"以《诗》为教材,培养人的道德情操"(来源:《汉语大词典》第11册)。该概念肇始于周代礼乐制度,经孔子系统化发展,形成"温柔敦厚"的核心教育理念,如《礼记·经解》所述"温柔敦厚,诗教也"(来源:中华书局《十三经注疏》)。
从历史维度看,诗教包含三大实施路径:
现代教育研究中,诗教被重新阐释为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的实践范式。北京大学《国学研究》指出,其"美善相济"的特质对当代人格教育仍具启示价值(来源:北京大学出版社《国学研究》第40卷)。
“诗教”是中国古代儒家文化中的重要概念,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涵:
“诗教”一词最早见于《礼记·经解》,孔子提出通过《诗经》教化民众,使人形成“温柔敦厚”的品性。其本义指《诗经》通过含蓄委婉的讽谏方式实现教育功能,而非直接批判政治弊病。
当代“诗教”侧重美育功能,通过诗歌培养人文素养与创造力,例如推动诗歌进课堂、社区等,目标并非培养诗人,而是塑造诗性思维与雅正人格。
诗教既是古代以《诗经》为核心的教化体系,也是延续至今的文化传统,其核心在于通过诗歌实现人格塑造与社会和谐,兼具历史深度与现实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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