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呈递弹劾自己的状文。古代弃官的一种方式。《东观汉记·崔篆传》:“‘吾闻伐国不问仁人,战阵不访儒士,此举奚至哉?’遂投劾归。”《后汉书·周燮黄宪等传序》:“﹝ 仲叔 ﹞遂辞出,投劾而去。” 李贤 注:“自投其劾状而去也。” 宋 苏轼 《自金山放船至焦山》诗:“行当投劾谢簪组,为我佳处留茅庵。” 清 王鹏运 《<彊村词>序》:“会庚子之变,依翁以居者弥岁,相对咄咄,倚兹事度日,意似稍稍有所领受,而翁则翩然投劾去。”
投劾是汉语中的历史词汇,其核心含义指古代官员主动递交弹劾自己的文书,以示辞官。以下从词典释义、历史背景及文化内涵三方面详细解析:
字义分解
合称“投劾”即递交辞呈,特指官员通过自我弹劾的方式请求去职。
权威辞书定义
据《汉语大词典》释义:
“投劾”指古代官员呈递弹劾自己的状文,以辞去官职。
(来源:《汉语大词典》 中华字库工程)
汉代官制背景
此词盛行于汉代,与“自劾”制度相关。官员若自认失职或欲表气节,可书写列举自身过失的文书(劾状)提交朝廷,主动弃官。此举既避免朝廷直接罢免的耻辱,又彰显清高姿态。
文化象征意义
经典文献用例
(因拒履职而自我弹劾辞官)
(以“投劾”暗喻壮志未酬的归隐)
现代使用场景
现代汉语中已罕用,但可见于历史研究或文学作品,用以描述古代士人的气节行为。
(注:部分古籍原文链接受限于数据库权限,建议通过权威出版社纸质书或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等开放平台验证。)
“投劾”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结合多个来源综合解释如下:
投劾(拼音:tóu hé)指古代官员主动呈递弹劾自己的状文,以此作为弃官的一种方式。这种行为通常带有引咎自责的意味,官员通过自我检举表达对职务或时局的不满,进而辞去官职。
起源与制度
该词最早见于汉代文献,如《东观汉记·崔篆传》记载,崔篆因不满朝廷决策,“遂投劾归”;《后汉书》亦提到官员“投劾而去”,李贤注解释为“自投其劾状而去”。这反映了古代官员通过自我弹劾实现辞职的制度化行为。
文学引用
宋代苏轼在诗作中多次使用该词,如《春菜》中“明年投劾径须归”,以及《自金山放船至焦山》中“行当投劾谢簪组”,均表达归隐之意。
适用情境
多用于官员因不满政治环境、道德困境或身体原因(如苏轼诗中“齿摇并发脱”)而主动请辞。
文化意义
体现了古代士人“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价值观,以及通过自省维护个人节操的态度。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已不常用,但作为历史词汇,常见于研究古代官制或解读古典文献的场景。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东观汉记》《后汉书》等典籍,或苏轼相关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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