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相同。《淮南子·本经训》:“五帝三王,殊事而同指,异路而同归。”《淮南子·缪称训》:“故至德者,言同略,事同指,上下一心。”
"同指"是汉语词汇学和语义学中的核心概念,指两个或多个语言成分在特定语境中指向同一实体或概念的语义关系。《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将其定义为"不同词语指向同一对象的现象",常见于代词与先行词、同位语结构中。
从语言学角度分析,同指关系包含三个典型特征:一是语义等价性,如"鲁迅—《呐喊》的作者";二是句法非对称性,通常由代词回指名词构成链条;三是语境依赖性,需结合上下文判定指称对象。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语法研究手册》指出,这种关系能有效减少话语重复,增强篇章连贯性。
在逻辑学领域,同指现象涉及"严格指示词"理论,哲学家克里普克在《命名与必然性》中强调,专有名词与所指对象具有必然同一性。例如"晨星—暮星"虽属不同命名,但经科学验证同指金星。该理论对自然语言处理中的指代消解算法产生重要影响。
现代汉语中,同指结构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1)复指短语"首都北京";(2)代词回指"小明说他来了";(3)称代式"那个穿红衣服的,她正在招手"。北京大学中文系《现代汉语语法研究》通过语料库统计显示,叙事性文本中同指出现频率比说明性文本高37%。
该术语的英语对应词"coreference"最早由语言学家莱昂斯于1977年在《语义学》中系统论述,强调指称对象在可能世界中的同一性。随着计算语言学发展,同指解析已成为自然语言处理的关键技术,斯坦福大学CoreNLP工具包将其识别准确率提升至89.6%。
“同指”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解析:
“同指”指不同的人、事物或观点指向同一对象或目标,强调不同个体间的一致性或共同性。例如,在纠纷解决中,双方可能“共同指定仲裁人”以实现公平裁决。
“同”字本身有“相同、共同”之意(如“同工异曲”),而“指”可引申为“指向”或“意图”,二者结合强化了目标一致的内涵。
如需进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具体案例,可参考《淮南子》相关篇章或权威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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