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otarization] 由國家依法授以權利的機關(法院或公證處)對有關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所做出的有法律效力的證明
遺囑公證
出生公證
法院或被授以相應權力的機構,依法證明具有法律意義的文件和事實的合法性、真實性的一種活動。如對契約、合同、遺囑等都可申請公證。
公證是由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證明的活動。以下是詳細解析:
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籤訂、財産繼承、婚姻狀況證明、學曆認證等。例如,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可簡化債務追償流程。
如需了解具體公證類型或辦理流程,可參考政府門戶網站或司法部門發布的指南。
公證是指對各種法律事實、法律行為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确認和證明的行為。它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公共證明活動,由特定的公證機構進行。
公證的拆分部首是八字底部的一橫,由“八”字的兩邊的一點向下伸延而成。公證的筆畫總共有9畫。
公證一詞最早出現在《左傳》中,其字形源于象形表意,古代用于指示有關事實真相的記錄。公證的繁體字為「公證」。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公證的字形與現代稍有不同。其中“公”字的字頭更為方正,像是一個長方形,而“證”字中間的“丁”字更為明顯。
1. 他們前去公證婚姻登記,以确保婚姻的合法性。
2. 我需要一份公證的證明文件,以證明我的身份和資格。
- 公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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