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無主的荒地。《解放日報》1943.8.26:“切實注意解決秋開荒中的各種具體困難,首先是調劑荒地。公荒誰開的歸誰登記,私荒除地主自開外,準許别人選開。”
“公荒”是一個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公荒(拼音:gōng huāng,注音:ㄍㄨㄥ ㄏㄨㄤ)指無主的荒地,即未被明确歸屬或開墾的土地。這一概念常見于土地政策相關的曆史文獻中,例如《解放日報》1943年提到:“公荒誰開的歸誰登記,私荒除地主自開外,準許别人選開”,反映了特定時期對荒地開墾的管理措施。
在20世紀40年代的中國農村,公荒與私荒(有主的荒地)常被政策區分對待。例如,鼓勵農民開墾公荒并登記所有權,以促進農業生産和土地資源利用。
若需進一步了解該詞在詩詞或成語中的延伸用法,可參考古籍或地方志資料。
公荒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指由于天災或戰亂等原因,社會秩序崩潰,農田廢棄,人們饑荒流離的現象。
公荒由兩個部首組成,左邊是“公”字的部首,右邊是“艸”字的部首。
公荒的總筆畫數為10劃。
“公荒”一詞源于古代文獻《尚書·洪範》:“正月既朔,民始秉政,示念大禹之績,以臨百世,更緒萬代,所存遠功,以則于今。”意為“在正月朔日,人們開始執政,表達了對大禹治水事迹的尊崇,預示着對子孫後代的期望。”後來,公荒一詞逐漸演變為指代社會動蕩、農田荒蕪的現象。
公荒的繁體字為「公荒」。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現代書寫中,「公荒」的部首“艸”寫在上方,而古代寫作「公荒」時,部首“艸”寫在左方,與右邊的“公”字相連。
1. 曆史上發生過無數次公荒,給人們的生活造成了巨大的痛苦。
2. 長期的戰亂導緻了公荒的發生,人們生活在饑寒交迫中。
社會公荒、農田公荒、人口公荒、戰亂公荒
社稷散亂、國破家亡、饑荒災害
社會安定、豐衣足食、人丁興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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