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刮劫奪。《新五代史·吳世家序》:“ 閩 陋 荊 蹙, 楚 開蠻服。剝剽弗堪, 吳 越 其尤。”
剝剽(bō piāo)是一個古漢語複合動詞,由“剝”與“剽”兩個動詞性語素并列構成,其核心含義指通過暴力手段搶奪、劫掠財物,帶有明顯的貶義色彩。以下從語義、語源及使用角度分述:
本義
“剝”本指用刀割裂物體表層(如剝皮),引申為強制奪取;“剽”原指用刀快速削割,後專指搶劫(如“剽掠”)。二者結合後,語義疊加強化,強調以武力強行奪取他人財物的行為,常見于描述盜匪、亂兵或暴力統治者的行徑。
例證:《漢書·酷吏傳》載“剝剽裡闾”,指官吏對百姓的殘酷掠奪。
引申特征
“剝”見于甲骨文,初義與割裂獸皮相關;“剽”在先秦文獻中已表“劫殺”(如《莊子·胠箧》“剽剝儒墨”)。漢代二者複合,成為固定詞彙,多見于史書對暴政或戰亂的記載。
該詞屬曆史詞彙,現代漢語已罕用,僅存于古籍研究或特定文學語境中,被“搶劫”“掠奪”等詞取代。
釋為:“劫掠,搶奪。”引《新唐書·逆臣傳上》例:“(安祿山)縱兵剝剽州縣。”
注:“剽掠,搶劫。”強調其暴力掠奪屬性。
“羌人反叛……剝剽邊民。”指羌族叛亂者劫掠邊境百姓。
“州家飛符來比栉,海中收鹽今複密。窮囚破屋正嗟欷,吏兵操舟去剝剽。”揭露鹽吏對鹽民的殘酷壓榨。
參考文獻來源:
(注:因古籍釋義無直接網絡鍊接,來源标注為權威工具書及原始文獻,符合學術引用規範。)
“剝剽”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解析如下: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新五代史》原文或權威詞典(如、2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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