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盜。 唐 杜甫 《送顧八分文學適洪吉州》詩之三:“況兼水賊繁,特戒風飇駛。”《宋史·王德傳》:“ 紹興 元年,平 秀州 水賊 邵青 。”《西遊記》第三七回:“當時我父曾被水賊傷生。我母被水賊欺佔,經三個月,分娩了我。”
水賊是漢語中具有曆史色彩的詞彙,專指在水域中實施搶劫的盜匪。根據《漢語大詞典》的定義,水賊指“活動于江河湖海上的強盜,以劫掠過往船隻或沿岸居民財物為生”。其核心特征包含三點:一是作案地點集中于水域航道,如長江、太湖等古代商貿要道;二是行為模式以突襲、搶奪為主,常利用船隻機動性實施犯罪;三是組織形态多為群體行動,部分團夥甚至形成嚴密幫派。
該詞最早見于宋代文獻,《宋史·食貨志》記載“江淮水賊猖獗,劫漕運官船”,反映當時水賊對朝廷物資運輸的威脅。明清小說如《水浒傳》中“阮氏三雄”的背景設定,亦印證水賊在文學作品中常被塑造為兼具草莽氣息與反抗精神的複雜形象。
現代漢語語境中,水賊一詞多用于曆史叙述或文學創作,例如《中國曆史大辭典》在“漕運”條目中提及“明清兩代設水師清剿水賊”。近義詞“水寇”“湖匪”等詞彙在《現代漢語分類詞典》中被歸入“非法武裝集團”語義場,但水賊特指水域作案者,與山賊形成地理作案空間的區分。
“水賊”是一個漢語詞彙,指在水路進行搶劫或盜竊的盜匪。以下是詳細解釋:
“水賊”即水盜,指活躍于江河湖泊等水域的盜匪。其核心含義是借助水域環境實施劫掠的非法之徒。
現代語境中,“水賊”有時被比喻為以不正當手段牟利的人,如貪污官員、奸商等,但此用法多見于特定語境下的隱喻。
注:以上内容綜合了古籍、文學及現代釋義,如需更完整信息可查閱《漢語大詞典》或相關曆史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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