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割臂之盟"是源自先秦時期的特殊盟誓形式,指割破手臂歃血為誓的行為。該成語最早見于《左傳·莊公三十二年》記載,魯莊公與孟任"割臂盟公"的典故,後經《東周列國志》第三十七回詳細描述,成為古代男女私訂終身的典型意象。
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釋義,"割臂之盟"包含雙重含義:①古代男女秘密訂婚的血誓行為;②泛指莊重的結盟儀式。這種以身體為契約載體的盟誓方式,體現了先秦時期"血祭通神"的原始信仰,通過肉體創傷強化誓約的神聖性。
從民俗學角度考察,《周禮·秋官》記載的"莅牲為盟"制度顯示,割臂屬于"小盟"範疇,與諸侯間"歃血為盟"的"大盟"形成儀式等級差異。北京大學《中國古代禮制研究》指出,這種身體盟約在春秋時期多用于私人密約,漢代後逐漸演變為文學意象。
現代漢語使用中,該成語多用于文學創作領域,形容極其鄭重的承諾。商務印書館《成語源流大辭典》特别強調,當代語境下使用應注意曆史語境與現代價值觀的區隔,避免對自殘行為的誤讀。
“割臂之盟”是一個源自曆史典故的成語,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多源信息解釋如下:
本義
指春秋時期魯莊公與孟任通過割破手臂立誓訂下婚約的行為。典故出自《左傳·莊公三十二年》:魯莊公在黨氏家族附近修築高台時,見到孟任并追求她,孟任閉門拒絕。莊公承諾立她為夫人後,兩人以割臂出血的方式締結盟約,後生下兒子般。
引申義
後泛指男女私下訂立婚約或秘密誓約的行為,強調以流血儀式表達忠誠與承諾。
儀式細節
根據曆史記載,盟誓雙方需在右手小臂割開傷口,将傷口相交,象征血脈相融、生死相隨。這一儀式後來也用于貴族與家臣之間的效忠契約。
如需進一步了解《左傳》原文或相關曆史背景,可參考權威古籍或史學解析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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