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etective] 舊指在巡捕房中工作的偵探
又稱包打聽。舊時帝國主義者在 中國 租界裡設置的密探。亦泛指偵探。 清 汪康年 《中國自強策》下:“而又遍設巡捕,并設包探。” 瞿秋白 《東洋人出兵--亂來腔》十:“工會也要自家人,勿要國6*民6*黨、包探、那摩溫。” 阿英 《灰色之家》一:“在中西包探、巡捕和捕房辦事人的拳敲足踢的命令下,分做三排,立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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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探(bāo tàn)是漢語曆史詞彙,特指舊時租界巡捕房雇用的專職偵探,主要活躍于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的上海、天津等通商口岸。該詞由“包”與“探”複合構成:“包”指承包、受雇辦事的契約關系,“探”即偵查探案之意,整體凸顯其受雇于官方機構開展偵查工作的職業屬性。
據《漢語大詞典》釋義,包探是“舊時租界中巡捕房所用的偵探”,其職能包括調查刑事案件、搜集情報及維持租界治安。這一群體因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警務處的制度化設置而廣泛存在,相關記錄可見于《上海租界志》等史料。晚清小說家吳趼人在《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三十三回中曾描寫包探辦案細節,印證了該職業在當時社會中的特殊地位。
隨着現代警察制度的發展,“包探”一詞逐漸被“偵探”“刑警”等規範稱謂取代,現僅存于曆史文獻及文學作品中。
“包探”是近代中國特定曆史背景下産生的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指舊時租界巡捕房中的偵緝人員,主要職責為查訪案件、搜集情報。該詞源自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外國在華租界設立的治安機構,具有殖民時代特征。
• 俗稱「包打聽」,強調其擅長刺探隱私的特性
• 瞿秋白在《東洋人出兵》中将包探與國民黨特務并列,反映其後期政治化特征
隨着租界制度消亡,該詞已退出日常使用,現多作為曆史研究術語出現。其英文對應詞為detective,但帶有殖民時代特殊語境。
如需了解具體文學作品中的使用案例,可查閱《中國自強策》《灰色之家》等文獻引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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