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戰國策·燕策一》:“﹝ 蘇秦 ﹞曰:‘足下不知也。臣鄰家有遠為吏者,其妻私人。其夫且歸,其私之者憂之。其妻曰:‘公勿憂也,吾已為藥酒以待之矣。’後二日,夫至。妻使妾奉巵酒進之。妾知其藥酒也,進之則殺主父,言之則逐主母,乃陽僵棄酒。主父大怒而笞之。’”後以“覆醴”謂隱瞞真相,代人受過。 三國 魏 嵇康 《釋私論》:“主妾覆醴,以罪受戮; 王陵 庭争,而 陳平 順旨。”
覆醴是古代漢語中的典故性詞彙,原指倒掉醴酒的行為,後引申為決絕避禍的處世态度。其核心語義可從三方面解析:
字源構成
“覆”為傾倒、翻轉之意,“醴”特指古代用稻麥釀制的甜酒。《周禮·天官》記載“醴齊”為五齊之一,是祭祀用酒。二字組合形成動賓結構,字面即“倒掉醴酒”。
典故溯源
出自《戰國策·燕策》:蘇代勸谏燕昭王時,引用“申徒狄谏纣不聽,負石沉河;伍子胥谏吳不用,被盛以鸱夷而浮江”的典故,繼而提出“臣恐陛下之覆醴也”,以倒酒喻指徹底斷絕關系。
文化引申
在《昭明文選》李善注中,覆醴被注解為“棄絕醴酒,避害全身”,衍生出主動割席、明哲保身的處世哲學,常見于後世谏诤文書與避世詩文中。
該詞現代多用于學術研究領域,在《漢語大詞典》第9冊第1147頁有完整釋義,商務印書館2001年修訂版。
“覆醴”是一個源自《戰國策》的典故性詞語,其含義與“隱瞞真相,代人受過”密切相關。具體解釋如下:
本義與出處
該詞出自《戰國策·燕策一》中蘇秦講述的故事:一位官員的妻子與外人私通,欲用毒酒謀害丈夫。妻子指使妾侍端酒,妾侍發現酒中有毒後陷入兩難——若遞酒則害死主人,若揭發則被主母驅逐。最終她故意摔倒灑掉毒酒,卻因此被主人鞭打。這一行為被概括為“覆醴”(打翻酒醴),代指為保全他人而隱瞞真相并承擔罪責。
引申義與用法
在後世文獻中,“覆醴”常用于比喻代人受過的隱忍行為,尤其強調犧牲自身以掩蓋他人過錯或保護他人利益。例如三國嵇康在《釋私論》中提到“主妾覆醴,以罪受戮”,即用此典故讨論公私界限。
文化内涵
這一典故反映了古代社會等級制度下底層人物的無奈處境,以及道德困境中的取舍。其核心矛盾在于“忠”(對主人)與“義”(對主母)的沖突,最終通過自我犧牲來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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