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為官;做官。語本《禮記·内則》:“五十命為大夫,服官政。”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掌故·纂書改官》:“時 戴 、 邵 、 周 、 餘 、 楊 皆裡居,奉詔赴闕。 程 、 任 、 姚 則服官在朝者也。” 康有為 《大同書》丙部:“若夫優倡、皂隸并斥流外,原其執業太賤而身近官人,恐其轉瞬變化,即服官在上,以濁流雜清流,以賤人淩貴人耳。”
(2).官名。 漢 齊郡 臨菑 産纨縠, 陳留郡 産錦鍛,各設置服官,專掌宮廷衣着供應。在 臨菑 也稱三服官,因供應春夏冬三季衣服而得名。《漢書·元帝紀》:“罷角抵、 上林 宮館希禦幸者、 齊 三服官。” 顔師古 注引 如淳 曰:“《地理志》曰 齊 冠帶天下。 胡公 曰服官主作文繡,以給衮龍之服。”
(3).泛指主制禦服官員。 宋 曾鞏 《進奉熙甯八年同天節銀絹狀》:“敢薦服官,用參庭實。”
"服官"是漢語中的曆史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古代官員任職或履行官職職責的行為。該詞由"服"(承擔、從事)與"官"(官職)複合構成,具體包含兩層釋義:
一、任職為官 《漢語大詞典》将"服官"定義為"為官、做官",特指通過科舉或舉薦獲得官職。如《漢書·賈誼傳》記載"誼年二十餘,最為少,每诏令議下,諸老先生未能言,誼盡為之對,人人各如其意所出。文帝說之,超遷,歲中至太中大夫",其中賈誼的晉升過程即屬"服官"範疇。此用法在明清文獻中尤為常見,如《明史·選舉志》載"凡舉人出身,服官三年,始得實授"。
二、履行官務 清代《康熙字典》引申其義為"執行官職分内之事",強調官員在任期間的行為規範。例如《禮記·内則》所述"五十命為大夫,服官政",此處"服官政"指代大夫處理政務的職責。該釋義側重官員行使職權的具體過程,與單純的官職頭銜形成語義互補。
該詞現代已退出常用詞範疇,主要出現在曆史文獻研究及古代職官制度分析中。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纂的《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雖未收錄該詞條,但在《古漢語常用字字典》中仍保留其釋義體系。
“服官”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以下為詳細解釋:
指擔任官職、處理政務,源自《禮記·内則》中“五十命為大夫,服官政”的記載,意為五十歲可任大夫之職,參與國家政事。清代文獻如《霞外攟屑》中也沿用此意,例如“奉詔赴闕”即指受命為官。
作為漢代專設的宮廷機構,主要職能是供應皇室服飾:
唐宋時期擴展為泛指掌管皇家服飾的官員。例如宋代曾鞏在《進奉熙甯八年同天節銀絹狀》中提及“服官”,即指負責禦用織物的官吏。
“服官”既指代官職行為(動詞),也特指漢代宮廷機構(名詞),後衍生為禦服官員的統稱。需結合具體文獻判斷其含義。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禮記》《漢書》等原典或權威曆史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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