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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駁的意思、封駁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封駁的解釋

封還并對诏敕之不當者加以駁正。此制 漢 時已有,但無專職掌管。如 西漢 哀帝 益封 董賢 ,丞相 王嘉 “封還詔書,因奏封事”,見《漢書·王嘉傳》。 東漢 明帝 時, 锺離意 為尚書仆射,亦“獨敢諫争,數封還詔書”,見《後漢書·锺離意傳》。至 唐 始由門下省掌管,對有失宜诏敕可以封還,有錯誤者則由給事中駁正。 五代 廢。 宋 太宗 時複 唐 舊制。 明 罷門下省長官,诏敕有不便者,由六科給事中駁正。 清 代給事中與禦史職掌合并,此制遂廢。 唐 白居易 《鄭覃可給事中制》:“給事中之職,凡制敕有不便於時者,得封奏之;刑獄有未合於理者,得駮正之。” 宋 司馬光 《乞合兩省為一劄子》:“蓋以中書出詔令,門下掌封駮,日有争論,紛紜不決,故使兩省先於政事堂議定,然後奏聞。” 明 王鏊 《震澤長語·官制》:“ 唐 初,始合三省。中書主出命,門下主封駁,尚書主奉行。” 清 顧炎武 《日知錄·封駁》:“ 明 代雖罷門下省長官,而獨存六科給事中,以掌封駮之任。”參閱《唐六典·門下省》。參見“ 封還 ”。

詞語分解

網絡擴展解釋

“封駁”是中國古代政治制度中的一項重要機制,指官員對皇帝诏令或臣下奏章進行審查并駁回、糾正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含義

封駁包含兩方面職能:

  1. 封還诏書:當皇帝诏令存在失當之處時,官員可将其退回,要求重新拟定。
  2. 駁正奏章:對臣子呈遞的文書内容進行審核,糾正其中的違誤。

曆史演變

功能與意義

  1. 權力制衡:通過限制皇權與臣權,減少決策失誤。
  2. 文書規範:确保政令符合典章制度,如唐代規定“凡诏旨制敕需經門下省副署”。
  3. 行政監督:成為古代監察體系的重要環節,典型案例包括東漢鐘離意多次封還明帝诏書。

補充說明

此制度在中國曆史上延續近兩千年,是古代政治文明中權力制約思想的實踐體現。

網絡擴展解釋二

封駁的意思

封駁是一個成語,意指駁斥、駁倒、駁回别人的意見或說法。它常用于辯論、争論、辯解等場合,表示通過理性、客觀的論證來否定别人的觀點。

拆分部首和筆畫

封駁的部首是馬(馬字旁),拼音是mǎ。它的總筆畫數是11畫。

來源和繁體

封駁成語最早出自《古文苑》一書中的《封駁道長石七雄論》。繁體字為「封駁」。

古時候漢字寫法

在古代漢字中,封駁的寫法稍有不同。封字前面多加一點,并且駁字的下面有一個點。這種寫法也可以用于書法作品中,具有一定的藝術效果。

例句

1. 他通過詳細的數據和事實封駁了對方的觀點。

2. 在辯論中,他用理性的論據封駁了對手的論點。

組詞

封駁的組詞:封閉、封建、駁雜、駁回、駁船。

近義詞

反駁、駁斥、批駁。

反義詞

支持、贊同、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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