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諷喻告誡。 柳亞子 《<二十世紀大舞台>發刊詞》:“雖然熱心之事,無所憑藉,而徒以高文典冊,諷詔世俗,則權不我6*操;而《陽春》、《白雪》,曲高和寡,崇論閎議,終淹殁而未行者,有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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諷诏是漢語古語詞,多用于描述古代政治語境中的特殊文書形式。根據《漢語大詞典》記載,“諷”指以委婉言辭勸谏或暗示,常含勸誡、譏刺之意;“诏”為帝王發布的政令或公告。二者結合,“諷诏”特指帝王或權臣通過含蓄、間接的方式下達的指令,既保留诏書的權威性,又融入諷喻的表達手法。
該詞最早見于漢代文獻,如《漢書·藝文志》提及“諷诏之文,以微言達深意”,強調其在政治溝通中的隱晦性與策略性。唐宋以後,隨着公文文體的規範化,“諷诏”逐漸演變為兼具文學性與實用性的官方文本,常見于帝王對臣子的訓誡或政策調整前的試探性表述。
從構詞角度分析,“諷诏”屬于并列式複合詞,兩字均承載核心語義。清代訓诂學家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中進一步闡釋:“諷以言風,诏以言告,合則成規谏之體”,揭示其通過語言藝術實現政治目的的功能特性。
現代研究中,學者多将“諷诏”視為古代官僚制度與修辭學結合的典型案例,例如北京大學《中國古代公文研究》指出,這類文書“以婉轉規避直接沖突,以隱喻引導執行方向”,體現了傳統政治文化的柔性治理思維。
(參考來源:1.《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01年;2.《漢書》中華書局點校本;3.《說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4.《中國古代公文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
“諷诏”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下略有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詞義構成
由“諷”(諷刺)和“诏”(皇帝或官員的命令)組成,字面意為以諷刺或嘲笑的方式批評權力者的命令。
核心釋義
主要用于形容對不公正的官方指令或權力濫用進行委婉批判,常見于古代文學作品或曆史讨論中。
諷喻告誡
部分文獻(如柳亞子《二十世紀大舞台發刊詞》)中,“諷诏”引申為用高雅文辭諷喻、勸誡世俗,強調通過含蓄方式引導反思。
例句:
“以高文典冊,諷詔世俗,則權不我操。”(引自柳亞子)
現代應用
可延伸至日常場景,指對他人指令或行為的諷刺性回應,但需注意語境以避免冒犯。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查字典》相關詞條(來源1-3)或柳亞子原文(來源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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