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讽喻告诫。 柳亚子 《<二十世纪大舞台>发刊词》:“虽然热心之事,无所凭藉,而徒以高文典册,讽詔世俗,则权不我6*操;而《阳春》、《白雪》,曲高和寡,崇论閎议,终淹殁而未行者,有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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讽诏是汉语古语词,多用于描述古代政治语境中的特殊文书形式。根据《汉语大词典》记载,“讽”指以委婉言辞劝谏或暗示,常含劝诫、讥刺之意;“诏”为帝王发布的政令或公告。二者结合,“讽诏”特指帝王或权臣通过含蓄、间接的方式下达的指令,既保留诏书的权威性,又融入讽喻的表达手法。
该词最早见于汉代文献,如《汉书·艺文志》提及“讽诏之文,以微言达深意”,强调其在政治沟通中的隐晦性与策略性。唐宋以后,随着公文文体的规范化,“讽诏”逐渐演变为兼具文学性与实用性的官方文本,常见于帝王对臣子的训诫或政策调整前的试探性表述。
从构词角度分析,“讽诏”属于并列式复合词,两字均承载核心语义。清代训诂学家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进一步阐释:“讽以言风,诏以言告,合则成规谏之体”,揭示其通过语言艺术实现政治目的的功能特性。
现代研究中,学者多将“讽诏”视为古代官僚制度与修辞学结合的典型案例,例如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公文研究》指出,这类文书“以婉转规避直接冲突,以隐喻引导执行方向”,体现了传统政治文化的柔性治理思维。
(参考来源:1.《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2001年;2.《汉书》中华书局点校本;3.《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4.《中国古代公文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讽诏”是一个汉语成语,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语境下略有差异。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详细解释:
词义构成
由“讽”(讽刺)和“诏”(皇帝或官员的命令)组成,字面意为以讽刺或嘲笑的方式批评权力者的命令。
核心释义
主要用于形容对不公正的官方指令或权力滥用进行委婉批判,常见于古代文学作品或历史讨论中。
讽喻告诫
部分文献(如柳亚子《二十世纪大舞台发刊词》)中,“讽诏”引申为用高雅文辞讽喻、劝诫世俗,强调通过含蓄方式引导反思。
例句:
“以高文典册,讽詔世俗,则权不我操。”(引自柳亚子)
现代应用
可延伸至日常场景,指对他人指令或行为的讽刺性回应,但需注意语境以避免冒犯。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查字典》相关词条(来源1-3)或柳亚子原文(来源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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