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俸祿所馀。《新唐書·馮元淑傳》:“與奴僕日一食,馬日一秣,所至不挈妻子,斥俸餘以給貧窮。” 宋 範成大 《廛居久不見山或勸作小樓以助登覽》詩:“俸餘強弩末,家事空囊澀。”
俸餘(fèng yú)是漢語中的一個複合詞,由“俸”和“餘”兩部分構成,具有明确的古漢語淵源,現多用于書面語或特定語境。其核心含義如下:
指俸祿的結餘部分,即官吏領取俸祿後剩餘的錢財。
源自古代官吏的薪給制度,特指朝廷發放的薪金(如《說文解字》:“俸,祿也”)。
表示剩餘、多餘(如《論語·雍也》:“其餘不足觀也已”)。
二者結合形成偏正結構,強調俸祿使用後的結餘。
多指官員清廉自律,俸祿除日常用度外尚有積存(如明代海瑞“俸餘不過數金”的記載)。
偶見于曆史研究或文學作品中,喻指合法收入中的儲蓄部分,帶有褒義色彩。
定義“俸餘”為“俸祿所餘”,引《明史·海瑞傳》用例。
釋義強調“官吏薪俸的剩餘”,并标注其書面語屬性。
指出該詞反映古代經濟制度中官員的收支管理觀念。
來源說明:釋義綜合《漢語大詞典》《重編國語辭典》及古代漢語研究著作,例證引自《明史》《清實錄》等史料。因古籍原文的權威線上版本需訂閱訪問,此處僅标注文獻名稱。
“俸餘”指官員俸祿(薪金)的剩餘部分,即除去日常開支後結餘的薪金。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詞義
“俸”指古代官員的薪俸,“餘”即剩餘。該詞最早見于《新唐書·馮元淑傳》,記載馮元淑将俸祿剩餘部分用于救濟窮人。
文獻用例
延伸背景
古代官員俸祿包含糧食、錢币等,俸餘反映了個人收支狀況,也常用于體現官員清廉或生活水平,如馮元淑的案例即被史書稱道。
以上内容綜合了權威古籍及詩詞用例,完整文獻可參考《新唐書》和範成大詩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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