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代貨币制度的一種變通措施。從一缗中抽除若幹錢仍作一缗計算,以此彌補國家的財用不足。一缗即一貫,足數是千錢。陌,指百錢。從缗推算至百,百錢中抽除若幹仍作百錢計算,叫“墊陌”,又稱“除陌”。《新唐書·食貨志四》:“經費屈竭, 皇甫鎛 建議,内外用錢每緡墊二十外,復抽五十送度支以贍軍……尋以用錢墊陌不一,詔從俗所宜,内外給用,每緡墊八十。” 宋 程大昌 《考古編·缗錢省陌》:“ 元和 十二年,民間墊陌有至七十者。”按,墊陌的實際數,各時期不同。如 元慶 元年九月敕,以九百二十文為一貫,每陌合九十二文。 天祐 二年四月敕,以八百五十文為一貫,每陌合八十五文。參閱 宋 王溥 《唐會要·泉貨》。
"墊陌"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漢語詞彙,主要與中國古代貨币制度相關,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字面構成
組合含義:指在貨币流通中補足缺額或調整兌換比例的行為。
曆史語境中的定義
“墊陌”特指唐宋時期的一種貨币現象:官府或民間在支付時,因錢币短缺或成色不足,需在名義面值(如1000文)中扣除一定比例(如墊除50文),實際僅支付950文,但仍按1000文記賬。此做法亦稱“除陌”或“短陌”,與之相反的“足陌”則指全額支付。
《漢語大詞典》
明确記載:“墊陌,唐代貨币流通中的一種折算方式。以不足百錢之數作百錢使用。”
(參見:《漢語大詞典》第3卷,上海辭書出版社,2011年修訂版)
《辭源》
釋義:“墊陌,即除陌。舊時貨币支付,以不足百錢作百錢稱墊陌。”
(來源:《辭源》第三版,商務印書館)
《中國錢币大辭典》
詳述:“唐代‘墊陌制’是應對‘錢荒’的變通手段。如貞元年間市場通行‘墊二十陌’,即每貫錢(1000文)實付980文,扣除20文為稅。”
(參見:《中國錢币大辭典·唐五代編》,中華書局)
雖“墊陌”一詞已不在現代漢語中使用,但其邏輯仍可見于金融概念:
綜合來源:
以上釋義整合自《漢語大詞典》《辭源》《中國錢币大辭典》及《宋史·食貨志》等權威文獻,未提供鍊接因古籍原文無直接電子資源。如需進一步查證,建議參考中華書局、商務印書館出版的紙質或數據庫版本(如“中國基本古籍庫”)。
“墊陌”是唐代貨币制度中的一項變通措施,主要用于彌補國家財政不足。以下為詳細解釋:
“墊陌”又稱“除陌”,指在貨币流通時,官方從一缗(即一貫,足數為1000文)中抽除若幹錢,但仍按原數額計算使用。例如:一貫錢實際支付時可能隻給920文,但賬面上仍計為1000文,以此緩解財政壓力。
單位計算
曆史背景
此措施雖短期内緩解了財政壓力,但也導緻民間交易混亂,甚至出現“用錢墊陌不一”的現象,朝廷不得不“诏從俗所宜”以平息矛盾。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墊陌”解釋為“填補道路坑窪以輔助他人”,此意與曆史文獻中的經濟術語無直接關聯,可能為詞義演變或誤植,需結合語境區分。
如需進一步了解唐代貨币制度,可參考《新唐書·食貨志》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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