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reets where festival lanterns are displayed in the Lantern Festival] 元宵節張設花燈的街市
元宵節前後張設、懸售花燈的地方。 宋 範成大 《上元紀吳下節物》詩:“酒壚先疊鼓,燈市蚤投瓊。”自注:“臘月即有燈市。珍奇者,數人醵買之,相與呼盧,采勝者得燈。” 宋 周密 《武林舊事·元夕》:“都城自舊歲冬孟駕回……天街茶肆,漸已羅列燈毬等求售,謂之‘燈市’。自此以後,每夕皆然。” 明 沉德符 《野獲編補遺·畿輔·淹九》:“京師正月燈市,例以十八日收燈,城中遊冶頓寂。” 清 丘逢甲 《元夕無月》詩:“滿城燈市蕩春煙,寳月沉沉隔海天。”
燈市是中國傳統歲時活動中以彩燈展示、商貿交易為核心的節慶集市,特指農曆正月十五元宵節期間舉辦的燈展集會。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四方面解析:
基本釋義
《漢語大詞典》将“燈市”定義為“元宵節張設、懸挂彩燈的集市”,強調其以花燈為核心載體,兼具節慶與商貿雙重屬性。這一活動最早可追溯至漢代祭祀“太一神”的夜間燈火儀式,至唐宋時期逐漸演變為全民參與的民俗盛事。
曆史淵源
宋代《東京夢華錄》記載汴京“正月十五日元宵,大内前自歲前冬至後,絞縛山棚,立木正對宣德樓,遊人已集禦街兩廊下,奇術異能,歌舞百戲”,印證了燈市在都城文化中的重要地位。明代《西湖遊覽志餘》詳述杭州燈市“列市架棚,懸燈其上,謂之燈市”,顯示其已形成固定商業形态。
民俗意義
清代《帝京歲時紀勝》記載北京燈市“雜陳百貨珠寶,羅绮錦繡,充溢街衢”,表明其兼具物質交流與精神娛樂功能。民俗學者烏丙安指出,燈市作為元宵節“三元之首”,承載着新年祈福、社群聯誼、技藝傳承等文化内涵。
文學映射
《紅樓夢》第十八回“榮國府歸省慶元宵”中“諸燈上下争輝,真系玻璃世界,珠寶乾坤”的描寫,印證了燈市在傳統文學中的美學象征意義。唐代蘇味道《正月十五夜》詩雲“火樹銀花合,星橋鐵鎖開”,更成為描繪燈市盛況的經典意象。
“燈市”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和文化内涵的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燈市指元宵節前後張設、售賣花燈的集市或街道,是傳統節日慶典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名稱源于節日期間懸挂的各式彩燈,形成繁華熱鬧的市集氛圍。
燈市不僅是買賣花燈的場所,還包含豐富的文化活動:
燈市體現了古代社會的節慶文化與商業繁榮,融合了民俗娛樂、藝術審美和社交功能。其熱鬧場景常被用作比喻,形容繁華喧鬧的市集或街道。
提示:以上内容綜合了多個權威來源,如需進一步查閱詩詞原文或曆史細節,可參考、4、6等标注的出處。
報贶褒義詞便辭辨釣表緻比兒不傾刹手鐧徹紮純德貸用道僮打毬答應鬥象端日敦敍堕慢發窘風母封禅藳附舟拐帶跪下蠱溺海水群飛合作社後賬畫荻和丸堅僻截镫留鞭激亢敬迓蕨萁凱聲卡座爛不收磊浪不羁六枝子亂性謾視馬容免債妙齡女郎明角燈晴碧青雀舫卻才擾煩濡愞尚字手急眼快熟麻探撿獺皮痌癏在抱童子郎推宅魏台兀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