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 官名,春官之長,掌邦國祭祀、典禮等事。《周禮·春官·大宗伯》:“大宗伯之職,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祇之禮,以佐王建保邦國。” 明 清 亦稱禮部尚書為大宗伯。 明 沉德符 《野獲編·禮部二·宗伯執持》:“時 高南宇 儀 為大宗伯,力持不可。” 清 錢泳 《履園叢話·科第·鼎甲》:“﹝ 徐乾學 ﹞聞之,急問公( 韓菼 )姓氏……遂引入都中,援例中北闈鄉榜, 康熙 癸丑會、狀連捷,官至大宗伯。”
大宗伯是中國古代禮制體系中的重要官職,最早見于《周禮·春官宗伯》記載,其職能為"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禮",屬于周代六卿之一,位列春官之首。該官職在不同曆史時期的具體職掌有所演變,但始終與禮儀制度密切相關。
從職官沿革來看,大宗伯的職責可概括為三方面:其一主司國家祭祀典禮,包含天地社稷、宗廟山川等祭祀活動的籌劃與主持;其二執掌賓禮事務,負責諸侯朝觐、外交聘問等禮儀規範;其三管理婚喪冠笄等社會禮儀制度。據《周禮注疏》記載,其屬官體系包含小宗伯、肆師、郁人等六十三種職官,形成完整的禮制管理架構。
漢代以降,大宗伯逐漸演變為禮部尚書的代稱。《通典·職官三》明确指出:"周官大宗伯掌邦禮,後遂以大宗伯為禮部尚書之稱。"這種職官稱謂的延續,反映出中國古代"以禮立國"的政治傳統。至明清時期,《明史·職官志》仍記載禮部尚書"掌天下禮儀、祭祀、宴飨、貢舉之政令",其職能框架與周制一脈相承。
現代學者研究顯示,大宗伯制度的确立标志着中國古代禮制體系的專業化發展。據楊寬《西周史》考證,該職官系統通過"吉、兇、軍、賓、嘉"五禮的分類管理,構建起維系宗法社會秩序的核心機制。其職能範圍不僅涉及宗教祭祀,更延伸至法律規範、道德教化等社會治理領域,形成獨特的禮法合治模式。
參考文獻: 1.《周禮·春官宗伯》古籍原本 2.杜佑《通典》職官考述 3.《明史》職官志制度記載 4.楊寬《西周史》禮制研究
大宗伯的含義可從曆史官職和家族稱謂兩個維度解析,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信息如下:
一、周代禮制官職(核心釋義)
二、明清時期别稱 禮部尚書在明清兩代被尊稱為大宗伯,如明代高儀、清代徐乾學任此職時均獲此稱謂。
三、宗族文化延伸義 在部分文獻中,大宗伯也指代家族中輩分最高的長輩,象征宗族事務決策權,但此用法較官職含義更為罕見。
挨倚卑意本小利微邊旅扁桃遍行閟奧冰叟捕擊步行曾母暗沙策套詞曹地貨丁卯橋抵滞觝滞洞仙豆腐飯鬥勇斷後惡斁風鬟雨鬓扶拔歌扇顧複過多皇祖妣回樂峯架景降乩家徭蠘蟹機警徑流就地靠邊站靠身文書老不着柳莊翁旅況漫波媌娙釀寒平槽平展展切糕頃代悛戢三賴草三鳥收呵所主迢遞鐵葉車屯嘯吐實嗗突五王纖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