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 官名,春官之长,掌邦国祭祀、典礼等事。《周礼·春官·大宗伯》:“大宗伯之职,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祇之礼,以佐王建保邦国。” 明 清 亦称礼部尚书为大宗伯。 明 沉德符 《野获编·礼部二·宗伯执持》:“时 高南宇 仪 为大宗伯,力持不可。” 清 钱泳 《履园丛话·科第·鼎甲》:“﹝ 徐乾学 ﹞闻之,急问公( 韩菼 )姓氏……遂引入都中,援例中北闈乡榜, 康熙 癸丑会、状连捷,官至大宗伯。”
大宗伯是中国古代礼制体系中的重要官职,最早见于《周礼·春官宗伯》记载,其职能为"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礼",属于周代六卿之一,位列春官之首。该官职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具体职掌有所演变,但始终与礼仪制度密切相关。
从职官沿革来看,大宗伯的职责可概括为三方面:其一主司国家祭祀典礼,包含天地社稷、宗庙山川等祭祀活动的筹划与主持;其二执掌宾礼事务,负责诸侯朝觐、外交聘问等礼仪规范;其三管理婚丧冠笄等社会礼仪制度。据《周礼注疏》记载,其属官体系包含小宗伯、肆师、郁人等六十三种职官,形成完整的礼制管理架构。
汉代以降,大宗伯逐渐演变为礼部尚书的代称。《通典·职官三》明确指出:"周官大宗伯掌邦礼,后遂以大宗伯为礼部尚书之称。"这种职官称谓的延续,反映出中国古代"以礼立国"的政治传统。至明清时期,《明史·职官志》仍记载礼部尚书"掌天下礼仪、祭祀、宴飨、贡举之政令",其职能框架与周制一脉相承。
现代学者研究显示,大宗伯制度的确立标志着中国古代礼制体系的专业化发展。据杨宽《西周史》考证,该职官系统通过"吉、凶、军、宾、嘉"五礼的分类管理,构建起维系宗法社会秩序的核心机制。其职能范围不仅涉及宗教祭祀,更延伸至法律规范、道德教化等社会治理领域,形成独特的礼法合治模式。
参考文献: 1.《周礼·春官宗伯》古籍原本 2.杜佑《通典》职官考述 3.《明史》职官志制度记载 4.杨宽《西周史》礼制研究
大宗伯的含义可从历史官职和家族称谓两个维度解析,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信息如下:
一、周代礼制官职(核心释义)
二、明清时期别称 礼部尚书在明清两代被尊称为大宗伯,如明代高仪、清代徐乾学任此职时均获此称谓。
三、宗族文化延伸义 在部分文献中,大宗伯也指代家族中辈分最高的长辈,象征宗族事务决策权,但此用法较官职含义更为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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