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見“ 大旨 ”。
(2).拇指。《左傳·定公十四年》“ 闔廬 傷将指” 晉 杜預 注:“其足大指見斬。” 北魏 賈思勰 《齊民要術·安石榴》:“三月初,取枝大如手大指者,斬令長一尺半。” 明 楊儀 《明良記》:“ 吳康齋 與 弼 召至京師,常以兩手大指食指作圈,曰:‘令太極常在眼前。’”
"大指"在漢語中主要有以下三層含義,結合權威詞典及文獻解釋如下:
指拇指,即手掌上最粗短的第一根手指。
來源: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
“大指”釋義為“拇指”,與“大拇指”同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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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籍中,“大指”可通“大趾”,指腳的大拇指。
來源:
《說文解字注》(段玉裁注):“指,手指也。或假借為趾。”
例:《史記·扁鵲倉公列傳》載:“刺足心各三所,大指爪甲下。”此處“大指”即指足大趾。
在中醫理論中,“大指”特指手太陰肺經的循行末端,即拇指桡側(外側)的經脈分布區域。
來源:
《黃帝内經·靈樞·經脈》:“肺手太陰之脈……循臂内上骨下廉,入寸口,上魚,循魚際,出大指之端。”
注:中醫針灸穴位“少商”即位于大指桡側指甲角旁0.1寸,屬肺經井穴。
“大指”是漢語中對拇指的正式稱謂,現代多用于書面語;古漢語中偶通“大趾”;在中醫經絡學說中專指手太陰肺經所循行的拇指部位。其核心含義始終圍繞人體手足的第一指(趾)。
(注:古籍引用依據中華書局點校本,現代釋義以《現代漢語詞典》為準。)
關于詞語“大指”的詳細解釋如下:
同“大旨”
指主要的意思、核心要義,常見于文言文或書面語。例如:
指“拇指”
即手或腳的第一個指頭,屬人體部位名稱。例如: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看《漢語大詞典》或《古代漢語詞典》等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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