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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台的意思、道台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道台的解釋

[“taotai,”formerly,Intendant of Circuit] 古代官職名,也叫道員

詳細解釋

清 代省以下、府以上一級的官員。主管範圍有按地區分者如 濟東 道,有按職務分者如鹽法道。《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八四回:“道臺看了不懂,問他:‘甚麼叫一指地?’” 郭沫若 《黑貓》六:“那是一位很美貌的 下江 女子,一般人稱為 李五太太 ,聽說是從前某一位道台的遺妾。”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道台,是中國明清時期的一種地方官職稱謂,全稱為“道員”,是介于省(布政使司、按察使司)與府(知府)之間的地方行政長官。其主要釋義如下:

  1. 官職性質與品級

    道台是“道”這一層級的行政長官。“道”并非正式的行政區劃,而是省級政府(巡撫、布政使、按察使)的派出機構或監察區域。道員通常由布政使司的參政、參議或按察使司的副使、佥事等官派往地方分守、分巡某地,後逐漸演變為實際的地方官。其品級一般為正四品。

  2. 職責範圍

    道台的職責根據其具體分工有所不同:

    • 分守道:主要負責督催、協調所轄各府的賦稅、錢糧等民政事務。
    • 分巡道:主要負責監察所轄各府的刑名案件、治安等司法事務,有“按察分司”的性質。
    • 專務道:負責某一專項事務,如督糧道、鹽法道、河道、海關道等。例如,海關道專門負責某一通商口岸的對外貿易和關稅事務 。
  3. 曆史沿革

    道制始于明代,最初是臨時性的差遣職務。清代沿襲并完善了道制,道員逐漸成為固定的地方實職官員,其衙署稱為“道台衙門”。道台在地方行政體系中扮演了承上(省)啟下(府、州、縣)的重要角色 。

權威參考來源:

網絡擴展解釋

“道台”是清朝特有的官職,全稱“道員”,屬于省與府之間的行政層級,兼具監察、行政和專項事務管理職能。以下從曆史演變、職責權限及官職特點三方面進行詳細解釋:

一、曆史演變

  1. 起源:可追溯至秦朝的“道”,最初用于管理偏遠外族聚居區,與縣同級。隋唐時期,“道”演變為軍事監察區,唐朝設“采訪使”監督地方,成為中央集權手段()。
  2. 明朝發展:分設“分守道”(隸屬布政使司,管財政)和“分巡道”(隸屬按察使司,管司法),為清朝道台制度奠定基礎()。
  3. 清朝确立:乾隆年間正式将道台設為獨立官職,定品級為正四品,駐外道員可至二、三品,成為中央控制地方的關鍵層級()。

二、職責權限

  1. 行政監察:監督府、州、縣官員,協調地方政務,确保中央政令執行。例如嘉慶年間江南道台陳鴻勳整治吏治()。
  2. 專項管理:
    • 分守道:掌管賦稅、財政及農業(如興修水利);
    • 分巡道:負責司法案件審理、彈劾官員;
    • 專職道台:如鹽法道(鹽務)、糧道(糧食管理)、河道(水利)等()。
  3. 密折奏事:部分道台擁有直接向皇帝密奏的權力,強化中央對地方的控制()。

三、官職特點

道台制度體現了清朝中央集權與地方治理的平衡,其曆史可追溯至秦漢,成型于明清。盡管職能複雜且存在弊端,但在行政、司法、經濟等領域發揮了重要作用。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今日頭條相關曆史分析(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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