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租種官府或地主田地的農民。《宋史·食貨志上一》:“再期五年,如期滿無理認者,見佃人依舊承佃。”《剪燈馀話·武平靈怪錄》:“租糧百石佃人供,鐘鼓三時唄聲舉。” 清 劉大櫆 《颍州府通判呂君墓表》:“ 廣德 租稅:佃人輸官,田主不問,故多逋負。”
“佃人”一詞的詳細解釋如下:
“佃人”指租種官府或地主田地的農民,其身份屬于封建社會中的佃農群體。該詞由“佃”(租種土地)和“人”組合而成,強調以租佃關系為生的勞動者。
拼音:diàn rén;注音:ㄉㄧㄢˋ ㄖㄣˊ。
如需進一步了解不同曆史時期的佃農制度,可參考《宋史》《蠻書》等文獻原文。
佃人(diàn rén)是指古代農耕社會中承租土地耕種的農民。下面将對佃人這個詞的拆分部首和筆畫、來源、繁體、古時候漢字寫法、例句,以及組詞、近義詞、反義詞等進行介紹。
佃人的拆分部首是「亻」,表示人;「田」表示土地。它總共有9個筆畫。
佃人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農耕社會。在古代,地主将土地租予農民,農民則負責種植耕作,并支付一部分農産品作為租金,他們就被稱為佃人。
佃人的繁體字為「佃人」。
在古代,佃人的漢字寫法可能會略有不同。例如,在楚簡和秦簡中,佃人的寫法可能是「佃大人」。這表明佃人在古代也常被稱為「佃大人」。
他們是佃人,負責耕種這片土地。
佃人(diàn rén)、佃戶(diàn hù)、佃畜(diàn chù)。
耕作者、承租農民。
地主、土地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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