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斥退;降級。 宋 蘇轼 《上神宗皇帝書》:“若官司格沮,并重行黜降,不以赦原。”《元典章新集·吏部·職官》:“巡捕不嚴,盜賊滋盛者,依例黜降。”《紅樓夢》第五五回:“或有升遷,或有黜降,或有婚喪紅白等事, 王夫人 賀弔迎送,應酬不暇。”
黜降是漢語中的複合詞,由“黜”和“降”兩個語素構成,核心含義指古代對官員的罷免與貶職。以下從詞典角度分項詳解:
本義為罷免、革除官職,含貶斥意。如《史記·屈原賈生列傳》載:“屈平既黜,其後秦欲伐齊。”
來源:《漢語大詞典》
指降低職位級,如降級、貶谪。《資治通鑒》有“貶降者相繼”之載。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
例:《宋史·職官志》載:“官吏黜降,視其罪之輕重。”
來源:中華書局《宋史》點校本
“(李林甫)屢黜降忠良,以固己權。”
來源:司馬光《資治通鑒》
“帝怒,命黜降之,瑞遂謝病歸。”
來源:張廷玉《明史》
黜降制度是古代吏治的核心手段,貫穿自秦至清的官僚體系。其程式多經吏部核議、皇帝裁定,體現“罰罪明責”的統治邏輯,如《唐六典》所載考課之法。
來源:呂思勉《中國制度史》
“黜降”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描述官員職位或社會地位的降低。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黜”意為罷免、貶斥,“降”指降職或降級,組合後表示因過失或政治原因被貶低官職或地位。該詞多用于古代官僚體系中,體現對官員的懲罰或權力調整。
曆史用例
使用場景
常見于曆史文獻或古典文學,描述古代官場對失職、犯錯官員的處分,如降職、罷免等。現代已較少使用,僅保留在學術或特定語境中。
近義詞與反義詞
提示:如需更完整的古代職官制度相關詞彙,可參考(滬江詞典)或(單詞乎)的來源信息。
阿侯百花凋零白瞎般比标線筆音彩女岑岑猖肆禅門稱許丑娸次日辭要當不得當面悼怆東阬短韻法比奮蕩鳳凰閣氛滓閣手供禦溝洫國命國書夯具紅淨黃心減薄腳價燋夭記列俊賞尻坐口勅涼漢溜溜女管家彭籛竊盜輕手蹑腳瓊花露曲解擾怨塞上江南散居聖上蛇影杯弓事實上四統枱曆韱察相肖縣令笑盈盈謝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