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當不的 ”。1.禁不住;拗不過。《水浒傳》第一○二回:“當下 王慶 對着 李助 坐地,當不的那油紙扇兒的柿漆臭,把皂羅衫袖兒掩着鼻聽他。”《紅樓夢》第九回:“先是 秦鐘 不肯,當不得 寳玉 不依,隻叫他‘兄弟’,或叫他的表字‘ 鲸卿 ’, 秦鐘 也隻得混着亂叫起來。”《平山冷燕》第四回:“ 宋信 還強着要做,當不得衆官俱已圍看,沒奈何,也隻得走到案前去看。”
(2).猶言不得了。《二刻拍案驚奇》卷三六:“﹝ 王甲 ﹞兩年之間,富得當不得。”《二刻拍案驚奇》卷三七:“昨夜暴冷,愁苦的當不得,展轉悲嘆,一夜不曾合眼。”
“當不得”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解釋:
“當不得”由“當”(表示“應該”或“能夠”)和“不得”(表示“不能”或“不可”)組成,多用于否定句,表示“不能”“不可”或“承受不了”。例如:
該詞最早見于明清小說,如《水浒傳》《二刻拍案驚奇》等,多用于口語化表達。現代使用頻率較低,常見于文學作品或仿古語境。
如需更完整的例句或古籍出處,可參考漢典、查字典等來源。
《當不得》這個詞通常用來表示不被允許、不能發生或無法承受某種情況或結果。在漢字中,它的拆分部首是“彳”和“不”,并且共有9個筆畫。
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毛詩·皇皇者華》:“黃鳥之飛,集于灌木,其鳴喈喈。當不得志。”它的本意是指黃鳥不得飛翔的志向,引申為不能實現自己的願望或未能得到滿足的情況。
在繁體字中,它的寫法是「當不得」,與簡體字相比,主要是部分偏旁的書寫形狀略有不同。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存在着一些差異。根據《說文解字》的記載,古時候的寫法是「當不得」。它由兩個部分組成,左邊的「當」是表示“行走”的部首,右邊的「不得」則表示“不能”或“不允許”的含義。
以下是一些關于「當不得」的例句:
組詞方面,與「當不得」相關的詞彙有「不得已」、「當時」和「可當」等。其中,「不得已」表示無法避免或不情願做某事;「當時」表示某個特定的時間點;而「可當」表示適合擔任某個職責。
與「當不得」意思相反的詞是「當得」,它表示符合某種條件或功績而獲得某種待遇或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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