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楚 地的曲調。常與 吳 弦、 燕 歌對舉。後為樂府相和調之一。 唐 陶翰 《燕歌行》:“請君留 楚 調,聽我吟 燕 歌。” 唐 白居易 《醉别程秀才》詩:“ 吳 絃 楚 調 瀟湘 弄,為我慇懃送一盃。” 明 王世貞 《鳴鳳記·秋夜女工》:“雙蛾皺,嘆鳳管吹殘 楚 調,何日見階前輻輳。” 清 魏源 《送陳太初出都》詩之二:“離弦忽 楚 調,促柱訴中孚。”參閱《樂府詩集·相和歌辭一·解題》。
楚調是中國古代音樂與文學中的專有概念,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五方面闡釋:
一、基本釋義 《漢語大詞典》将楚調定義為“楚地的曲調”,特指戰國時期楚國地域形成的獨特音樂體系,其音階特征以“徵、羽、宮、商”四聲為主,與中原雅樂形成對比。
二、音樂形态特征 據《中國音樂史》記載,楚調采用“引商刻羽,雜以流徵”的演奏技法,音域寬廣且多滑音裝飾,常用鐘磬、瑟等樂器伴奏,具有“激越悲怆”的審美特質。
三、文學關聯性 《楚辭研究》指出楚調與楚辭體式存在共生關系,《九歌》《離騷》等作品多依楚調而作,其“兮”字結構實為音樂節拍的文學轉化,形成“聲促韻長”的誦讀效果。
四、曆史演變軌迹 漢代樂府設“楚調郎”專司其曲,至魏晉演變為清商三調之一。唐代《通典》載楚調屬“側調”範疇,明代朱載堉《律呂精義》仍保留其記譜法。
五、現代研究價值 當代學者通過曾侯乙編鐘銘文與《白石道人歌曲》的對比研究,證實楚調存在微分音程,這種“中立音”現象為重構上古音律提供實證依據。
“楚調”是中國古代音樂與文學中的特定概念,其含義可從以下幾個層面詳細解析:
基本定義
楚調最初指春秋戰國時期楚國地區(今湖北、湖南一帶)的獨特音樂曲調,具有鮮明的地域特色。在漢魏時期,它被納入樂府“相和調”體系,成為官方音樂形式之一。
音樂與文學的雙重性
楚調不僅是音樂形式,還在文學中被賦予悲涼、哀婉的情感意象。例如唐代白居易的詩句“吳絃楚調潇湘弄”,即以楚調與吳地音樂對比,烘托離别愁緒。
文化意象的延伸
文人常以楚調寄托懷舊、思鄉或身世感慨,如陶翰《燕歌行》中“請君留楚調,聽我吟燕歌”,通過楚調與燕歌的對比,表達複雜情感。
與其他地域音樂的關聯
在文學作品中,楚調常與“吳弦”(江浙音樂)、“燕歌”(北方音樂)并提,形成南北音樂風格的對照,凸顯其蒼涼悠遠的特點。
現代應用與演變
當代語境中,楚調多用于形容凄美、古典的文藝風格,例如戲曲唱腔或詩詞創作中對傳統楚地韻味的模仿。
典型示例:唐代詩人王世貞的“歎鳳管吹殘楚調”,即用楚調的殘音隱喻時光流逝的怅惘,體現其情感承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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