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楚 地的曲調。常與 吳 弦、 燕 歌對舉。後為樂府相和調之一。 唐 陶翰 《燕歌行》:“請君留 楚 調,聽我吟 燕 歌。” 唐 白居易 《醉别程秀才》詩:“ 吳 絃 楚 調 瀟湘 弄,為我慇懃送一盃。” 明 王世貞 《鳴鳳記·秋夜女工》:“雙蛾皺,嘆鳳管吹殘 楚 調,何日見階前輻輳。” 清 魏源 《送陳太初出都》詩之二:“離弦忽 楚 調,促柱訴中孚。”參閱《樂府詩集·相和歌辭一·解題》。
“楚調”是中國古代音樂與文學中的特定概念,其含義可從以下幾個層面詳細解析:
基本定義
楚調最初指春秋戰國時期楚國地區(今湖北、湖南一帶)的獨特音樂曲調,具有鮮明的地域特色。在漢魏時期,它被納入樂府“相和調”體系,成為官方音樂形式之一。
音樂與文學的雙重性
楚調不僅是音樂形式,還在文學中被賦予悲涼、哀婉的情感意象。例如唐代白居易的詩句“吳絃楚調潇湘弄”,即以楚調與吳地音樂對比,烘托離别愁緒。
文化意象的延伸
文人常以楚調寄托懷舊、思鄉或身世感慨,如陶翰《燕歌行》中“請君留楚調,聽我吟燕歌”,通過楚調與燕歌的對比,表達複雜情感。
與其他地域音樂的關聯
在文學作品中,楚調常與“吳弦”(江浙音樂)、“燕歌”(北方音樂)并提,形成南北音樂風格的對照,凸顯其蒼涼悠遠的特點。
現代應用與演變
當代語境中,楚調多用于形容凄美、古典的文藝風格,例如戲曲唱腔或詩詞創作中對傳統楚地韻味的模仿。
典型示例:唐代詩人王世貞的“歎鳳管吹殘楚調”,即用楚調的殘音隱喻時光流逝的怅惘,體現其情感承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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