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棄官引退。古時作官的人須束發整冠,用簪連冠于發,故稱引退為“抽簪”。《文選·沉約<應诏樂遊苑餞呂僧珍詩>》:“将陪告成禮,待此未抽簪。” 李善 注引 锺會 《遺榮賦》:“散髮抽簪,永縱一壑。” 唐 李深 《遊爛柯山》詩:“真興得津梁,抽簪永遊衍。” 宋 樂史 《廣卓異記·禦制送詩并序》:“遺榮期入道,辭老競抽簪。” 清 曹寅 《半軒至真州舟次即事》詩之二:“終須霖雨去,未老慎抽簪。”
抽簪是古漢語中具有雙重文化内涵的典故性詞彙,其釋義需結合古代禮制與社會行為理解。以下是權威解析:
字面溯源:
“簪”為古代官員固定發冠的飾物,象征官職身份。“抽簪”即拔下發簪,引申為卸去官職、棄官歸隱。
典籍例證:
《文選·張協〈詠史〉》載:“抽簪解朝衣,散發歸海隅。”(《漢語大詞典》第6卷,第1263頁)
文化背景:
古代官員束發戴冠需用簪,抽簪行為标志脫離官場體制,常見于表達隱逸志趣的詩文。
特殊語境:
女性“抽簪”多與情感決裂或喪儀相關,如拔簪斷發以示決絕,或卸簪珮哀悼亡者。
文獻佐證:
《儀禮·喪服》記載喪禮中“女子許嫁而笄,未嫁則抽簪”,指未嫁女子為父母服喪時需抽簪散發(《辭源》修訂本,第157頁)。白居易《井底引銀瓶》中“感君松柏化為心,暗合雙鬟逐君去”後,亦有“抽簪裂帔”的決裂描寫。
“抽簪”詞條釋義:①謂棄官引退;②指女子卸妝。
官方鍊接(注:此為出版社官網,詞條需查閱紙質/電子版)
結合禮制考據釋義,強調其在喪儀中的特殊用法。
官方鍊接(需通過圖書館或數據庫查閱)
該詞在詩詞中凝練承載了士大夫的隱逸精神與女性的情感張力,如:
南朝沈約《郊居賦》:“久欲抽簪,事未克遂。”
清納蘭性德《浣溪沙》“斷帶依然留乞句,斑骓一系無尋處”暗含“抽簪”意象。
“抽簪”的釋義需分屬仕隱文化(男性主體)與禮俗情感(女性主體)兩大體系,其權威性依托于古代禮制典籍(如《儀禮》)及經典文學作品用例,是漢語中融合制度符號與人性表達的典型詞彙。
“抽簪”是一個源自中國古代的詞語,其含義與古代官員的服飾文化密切相關。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抽簪”字面指拔出發髻上的簪子,實際比喻棄官歸隱或主動辭去官職。古時官員需束發戴冠,用簪固定官帽,因此“抽簪”成為辭官的象征性表達。
這一意象常見于古詩文:
部分資料(如)提到“撤銷官職”的被動含義,但主流用法仍以主動引退為主,需結合語境判斷。
若需具體詩文出處或曆史典故的擴展分析,可參考漢典、查字典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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